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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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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下发通知指出:
农资综合补贴将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要视农资价格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该通知自今年起实施。

  《通知》指出,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总体目标,就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上涨,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农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弥补农民种粮的农资增支,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三部门强调,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应坚持“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通知》指出,弥补种粮农资涨价增支应统筹考虑农资涨价幅度、粮价变化和财政补贴力度等因素。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弥补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即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增支较多,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此外,《通知》强调,当年农资价格水平低于基期,农民种粮农资支出减少,为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根据通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按照当年测算确定的农资综合补贴规模,安排次年预算。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上年新增补贴资金连同存量补贴资金于当年年初拨付,各地力争春耕前将补贴落实到户,支持农民春耕生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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