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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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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农合行:实行员工风险责任保证金制度


  本报讯  江苏宜兴农合行于2007年开始实行员工风险责任保证金制度,并制定了《员工风险责任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该制度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履职风险程度高低,每年本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单位按一定额度补贴,用于员工在职期间如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案件、违约等风险时赔偿或罚没的款项,实行对象为在册在岗员工。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缴纳额和单位补贴额一并存储在员工的个人账户内,由财务会计部专户存储,不得挪作它用,保证金余额每年12月份公布一次,由员工本人签字核对。保证金的扣减按不同情况赋以不同标准。

  员工被扣减风险责任保证金,由人力资源部开出扣减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财务会计部予以扣减,扣减额由单位专户存储,本人在扣减同时还需将扣减额等额存入个人账户内。同时,员工被银监部门、本行各职能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查处并受到经济处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该制度实行以来,有效促进了员工遵章守纪,至今年8月末,该行员工风险责任保证金总额已达1230万元,其中单位缴纳800万元,个人缴纳430万元,全行平均在册员工989人,无违规违纪事故和案件发生。 (吴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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