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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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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出台 教育部门将参照执行


  日前,《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出台,近日已下发各相关单位,教育部门表示将参照执行,《管理标准》中在有些细节上做了新的详细规定。

  化学实验室应设在一层

  经相关教育部门调研分析,目前上海市学校消防薄弱环节主要出现在寄宿制学校宿舍、实验室和民工子弟学校中。新的《管理标准》中,特别将宿舍、实验室等明确为学校的消防重点部位,规定了“化学实验室应在一层”、“物理实验室不得临时乱拉电线,实验桌上应设置固定电源”等大量实验室物品设置及管理的详细要求。

  宿舍安全出口不应上锁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各学校不断“扩招”,在校师生越来越多,出于治安防盗的考虑,学校常常给师生宿舍窗户加装防护栏,楼道出口安装铁栅栏。有的宿舍楼甚至将部分通道堵死,只留一个出口,这样虽然满足了安全防盗的要求,但一旦深夜发生火灾,由于没有逃生通道,就会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

  在新出台的《管理标准》中就补充规定:“学校应确保宿舍楼安全出口的通畅”、“不应将宿舍楼的安全出口上锁”、“不得在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内设置铁栅栏”等分隔措施。

  近年来上海消防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大了学校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目前全市新建学校公共场所都配备了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指示标志,一部分学校还配备了逃生绳子。

  学校不宜采取夜间断电

  过去由于部分学校实行夜间断电,发生过学生因疏忽未关电源引发火灾的情况,新《管理标准》规定,宿舍不宜采取夜间断电措施,并建议学校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管理标准》还规定,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隐患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安 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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