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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安监这一年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0沟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事故发生一年的今天,襄汾安监现状如何?

  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这个原先偏僻而且不为人知的村子,因为去年“9·8”事故被媒体经常提及而闻名。

  组织部长的安监生活

  “安全生产事关人命,人命关天!安全生产也关乎大小官员的命运和前途。”对于安监工作,毛跟云说得很直接。

  “9·8”事故后,襄汾县安监局长一职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襄汾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毛跟云临危受命,兼任安监局长至今。“不仅企业要查,社会安全也要查,学校、商店、乡村都要查。大的有中学危楼教室,小的有小商铺的火灾隐患,并对所有隐患进行分类登记,直到治理完毕。”

  47岁的冯荣刚算是老资格的县安监局副局长了,一直分管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从‘9·8’事故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情况的治理整顿工作已初见成效,很多没有经营许可证,没有销售资格的小作坊、夫妻店都被关闭取缔了。”冯荣刚认为,经过“9·8”事故,襄汾县干部群众都意识到了安全生产应该时刻排在第一位,发展经济必须有安全生产作保证。“但现实情况是,个别企业主在利益面前,往往会忽略安全生产。”

  带着处分上岗责任更大

  7月23日,襄汾县安监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宣布关于“9·8”事故的几个撤职处分决定。这次被撤职的四个人是:县安监局党支部书记、非煤矿山安监办主任周延平;主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牛文华;非煤矿山股股长任巨红,非煤矿山监察队队长王建刚。

  至此,“9·8”事故有100多人被追究责任,其中依法逮捕、刑事拘留了51名相关责任人;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62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依法没收了新塔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期间的违法所得,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新塔公司主要负责人张佩亮、侯生林处以其2007年年收入80%的罚款;对涉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张佩亮、侯生林,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一年来,他们每天都跟着我跑,几乎跑遍了襄汾的每个村落,每个企业,甚至每个小卖店、小作坊。他们的累和苦,我都看在了眼里。”谈及被撤职处分的同志,毛跟云表示,功过不能相抵,该撤职还得撤职,该处分还得处分,该工作还得工作。

  升级企业的安全意识

  襄汾县龙腾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陶寺乡兴光村西,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型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是顺酐,属于危险化学品,年生产能力为2万吨。张世杰说,公司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他本人兼任主任。去年公司投了40多万元作安全投入。今年因为经济不景气,公司仍新购进及更换了大量的安全设备,举行了两次应急演练。2月和3月,进行了两次全员安全培训和考试。

  邓庄镇镇长李刚说:“乡镇是安全生产的根,不抓实抓紧就抓不好。” 对于基层安监工作的困难,李刚说:“镇政府没有处罚权和执法权,但责任却是无限的,个别大型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财大气粗,监管起来压力很大。另外,安全检查必须掌握专业的安全知识,但现实情况是乡镇安监办缺乏专业人员,加之乡镇没有财政收入,企业的税收也全部上交县财政,镇政府又不能向企业收费,所以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

  “上级部门应定期组织专家或专业人员到基层检查、监管,有计划地培训基层安监人员,同时希望县财政将安全发展的经费列入预算。”李刚建议说。(《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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