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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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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评条例实施 钢铁水泥业是监控重点


  本报讯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本月实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对于未依法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的部分重点行业,暂停受理和审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同时,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相关理由的说明要作为审查意见的重要内容。

  《条例》实施后,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深入论证行业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布局等的合理性,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推动造纸、化工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规划环评,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不断强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的实效性,防止规划实施对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产生不良影响,维护好重要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环评,重点关注路网、港口布局与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景观生态格局之间的协调性;提高城市规划环评质量。

  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部表示,将充分考虑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特点,对于政策性、宏观性较强的规划,应更加关注规划涉及的有关部门、专家等专业意见;对于内容较为具体的开发建设规划,应关注直接环境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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