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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之六(2003年6月—至今)
走进新时代:沿着市场化的航向前进

□ 本报记者 孙思磊

2003年12月30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揭牌。这是新一轮改革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贵州省联社 供图)

  历史的钟声

  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鲁等八省市农信社改革率先启动。

  2004年3月,首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使全国农信社于同年历史性地首次实现了轧差盈利。

  200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下发,新增21个省市作为改革试点,扩大了改革试点范围。

  2007年8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海口市挂牌,农信社以省级管理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6年12月,银监会公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农信社走入市场化竞争时代。


  这是一段对农信社长远发展方向及策略进行重新思考和选择的历史进程。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确立,成为有着50多年发展历史的农信社摆脱历史泥潭、踏上快速发展轨道的历史转折点。回顾以往几次农信社改革,在改革方向及策略选择上基本都是以行政力量为先导,而从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改革则转向以市场为先导。无论是产权模式选择,还是管理体制变更;无论是经营规模和地域的扩张,还是资产重组乃至市场退出,是否符合市场化、商业化的方向成为考量改革成败的唯一关键词。

 

  “合作制”价值理念的回归让农信社重新找回了自我,但金融业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却让坚守“合作制”的农信社感到无所适从。单纯的合作制产权结构、与市场经济脱节的经营模式以及沉重的历史包袱,成为横亘在农信社发展道路上的“三座大山”。

  2003年,一份文件揭开了农信社向现代金融企业改革的历史新篇。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浙、鲁、赣、贵、吉、渝、陕、苏八省市率先进行改革试点。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历程由此开始。

  突 破——

  省级政府主导 央行资金扶持

  农信社的管理权虽几经易手,却始终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发展路径,反而因管理体制的混乱,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据有关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末,全国农信社资不抵债额高达3300多亿,资本充足率仅为-8.45%,资本净额-1217.2亿——农信社失却了一个金融机构应有的基本条件。

  针对农信社在发展中的现实困境,新改革试点方案指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继续维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给予八省市部分农信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及适当税收优惠政策;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由央行通过发行专门票据的方式核销农信社自2002年以来的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的一半。

  新一轮改革明确了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使得农信社改革在地方上不再是没人管的孩子,省级政府的全面介入,也使得农信社能够在行政力量的支持下,找到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发展之路。而发展体制的多样化选择,也使农信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不再刻板地死守着“合作制”的概念。

  最值得关注的是,来自央行的资金扶持和税收上的优惠措施,让背负着沉重历史包袱的农信社获得了发展急需的资本金,有了喘息的机会,同时央行所设定的票据兑付条件,也为推进农信社改革带来了动力和信心。

  试点方案的创造性改革设计被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一年后,第一批农信社试点省(市)产权制度的改革成效相继显现:2004年5月24日,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信社试点改革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合行。2004年8月13日,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商行。实践证明,按照改革试点方案设计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了农信社所有者缺位这一根本问题,抓住了农信社改革的要害。

  试点地区农信社改革的示范效应,大大激发了其他省份农信社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这种背景下,2004年8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范围,新增加21省市作为改革试点。一场农信社改革的燎原之火燃遍了中国大地。

  与此同时,来自央行的资金支持也逐步到位,给在改革道路上前进的农信社源源不断地输送能量。2004年3月4日,首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共向8省(市)272家联社发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119亿元。而改革的效果也更明显地显现出来。截至2004年9月末,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4630亿元,占比23.5%,较年初下降6个百分点。全国农信社历史性地首次实现了轧差盈利。

  挑 战——

  垄断松动  “一家独大”成历史

  2006年,银监会的一纸文件彻底宣告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时代的来临。2006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项旨在通过引入全面竞争来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举措,为改革步伐有所减缓的农信社带来了“威胁”和压力。

  新举措不仅大大刺激了商业金融的投资热情,也使民间资本的金融热情出现空前高涨。一时间,多家金融机构开始申请前往农村开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民间自发组织的资金互助社也开始进入谋划冲刺阶段。  原本由农信社“垄断”的农村金融市场,开始响起他人的声音。

  一方面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竞争开始日益加剧;另一方面,农信社自身的改革遇到了难题。为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设计目标,央行进一步提高了农信社兑付票据的门槛,使得一大批在改革中没有“做好功课”的农信社被挡在了票据兑付的门外;另外,农信社内部“形似神不似”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显得“疲于应对”,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农信社向前发展的步伐。

  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让一批习惯了坐享垄断利益、寄望于政府救助,但却对市场化改革无动于衷的农信社品尝到了市场竞争的残酷性。

  2005年,在全国农信社轰轰烈烈的改革大潮中,“青海省8家农信社关闭”事件的发生,为改革中的农信社敲响了警钟。同年6月,银监会撤销了青海省格尔木市区8家长期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扭亏增盈无望的高风险农信社,对高风险农信社的市场退出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有益尝试,也向改革中的农信社传达着一种信号:新一轮的改革,将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去分配利益。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农信社,它的命运开始由市场裁定。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坚持市场化改革”是一条贯穿始终的红线。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是一条重要的原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既然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自然一切都应按市场规律来操作。

  对于长期在历史泥潭中停滞不前的农信社而言,它距离市场化的发展语境还很远。产权不够清晰、机制不够灵活、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等等,这一切都可能成为农信社被市场淘汰的隐患。农信社惟一的出路,就是加快改革的步伐,严格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

  趋 势——

  改革触角纵向延伸

  2007年8月10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海口市举行了挂牌仪式。作为全国最后一家挂牌开业的省级联社,它的诞生,标志着农村信用社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全面建立,标志着从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海南省联社的成立,为农信社以省级管理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改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就在海南省联社成立之时,银监会有消息称,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下一步,银监会将研究改革完善现有管理体制的意见办法,将按照“政企分开,规范管理;服务为主,有限经营;因地制宜,多种模式;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总体原则,积极稳步推进省联社的股份制改革,以此促进农信社改革工作的深化。

  省联社的组建是2003年的农信社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但是,在产权组成结构和权利分配上的倒置,却使得省联社自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尤其是近两年来,随着基层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省联社管理模式与县级法人自主管理上的冲突时有发生,业界要求改革省联社管理模式,乃至取消省联社的呼声日渐高涨。

  事实上,关于应当改革省联社管理模式的观点,已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包括监管部门。但究竟怎么改却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据了解,经过近三年的调研,国家有关部门对农信社省级联社的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方案。据悉,新改革方案充分肯定了省联社在推进基层农信社改革方面的作用,仍将坚持省联社的管理体制框架。

  但针对省联社体制在管理上的弊端,新方案要求省级联社要调整履职方式,科学规范履职。据了解,新方案再次明确了省联社的履职原则,即“明确职责、规范履职、改进管理、强化服务”。即,要求省联社明晰履职边界,规范履职行为,逐步将履职重点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对于县级法人农信社的管理方式要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除管理薄弱、风险较大的农信社外,应主要通过制度管理和行业审计来落实监督责任;在具体管理方式上,要改变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采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手段。据银监会人士介绍,银监会正在酝酿一个关于规范省联社履职的专门指导文件,对于省联社违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以此推动省联社的规范履职。

  省级联社的改革恰是农信社改革走向深入的一种表现。这也表明:农信社的改革越来越市场化。而这也正是改革欲达到的根本目的。事实也表明,这一发展思路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在市场化的衡量尺度下,农信社系统已经开始产生分化。那些在市场化改革路径下走得越早、越远的农信社,已经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例如,张家港农商行、北京农商行……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改革的脚步依然在延伸。诚然,农信社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深化改革的道路依然漫长,但只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向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不断迈进,我们有理由相信,农信社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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