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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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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销商要“威逼利诱”(上)

□ 王洪东

  时常有老板和营销干部问我,经销商到底该如何管理,其实管理经销商每家企业各有千秋,在此不再赘述,但是管理经销商的确有一个绝招,那就是坚持“威逼利诱”的四字方针。    

  那么何谓“威逼利诱”的四字方针?    

  威——就是企业在经销商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企业要想赢得经销商的敬畏和重视,就必须在经销商心目中建立良好的形象和尊贵的地位。

  企业建立形象和地位的大致内容包括:第一点是企业的实力、专业水平、行业地位、发展潜力、企业远景,诸如企业有无雄厚资金、企业有何背景、规模怎样、有无气魄、盈利能力怎样、营销及管理水平如何、有无高水平的人才、产品或产业的专业化程度怎样、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怎样、在行业内排名第几、企业的前景如何、企业的最高追求是什么等;第二点是企业的外界评价,包括消费者如何评价、合作伙伴如何评价、政府如何评价、竞争对手如何评价、员工如何评价,诸如企业是否负责任、是否讲信誉、是否坚持正义、企业和品牌形象怎样、有无慈善之举、社会贡献率多少等;第三点是企业的影响力,就是企业思想、言语、行为等波及的层次、范围和速度,包括企业是否权威、企业有无广泛的号召力、企业信任度怎样等。

  企业只有通过上述几点,在经销商心目中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尊贵的地位,才能使经销商心甘情愿地接受企业的管理,才有可能管理好经销商。如果经销商“目中无企”,那么企业就失去了管理经销商的基础,注定无法管理和管好经销商。    

  逼——就是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制度管理,不以规矩被不成方圆,对经销商也要约法三章。

  企业应该建立完备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例如订货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经销商奖惩制度、退换货管理制度、费用审批制度、铺货陈列制度等。当企业和经销商签订合同时,企业就应该把各种管理制度打印好下发给经销商,并为经销商做好讲解和答疑解惑,使经销商完全理解企业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便经销商能遵守制度、按章办事。有了经销商管理制度,企业就要以制度为准绳对经销商进行监管,该管则管,该奖则将,该罚则罚,依靠制度的力量好好约束经销商规范经营。

  这里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千万别把经销商管理制度当成摆设,要切实贯彻落实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二是经销商管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所有经销商都要一视同仁,不要乱开法外开恩的口子;三是企业和经销商合作一开始就要贯彻经销商管理制度,不要等经销商出了问题才制定或拿出经销商管理制度,这种马后炮的做法针对性太强,会引起经销商的强烈反弹,也不会取得好的管理效果。

  这样,企业通过强化对经销商的制度管理,使经销商有约束感、压力感、紧迫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对经销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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