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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服务“空白区”愈加扎眼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王曙光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呈现出突飞猛进的态势,以金融手段加快农村反贫困进程已经成为政府与民众的共识。从全国来看,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的民族地区。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显示,我国目前尚有近9000个乡镇只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近3000个乡镇是零金融服务网点,属于“金融空白区”,而这些“金融空白区”中的80%又位于西部民族地区,例如,宁夏、广西、新疆、内蒙古、贵州……。在这些地区中,迅猛发展的农村经济以及农民对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与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严重短缺形成了强烈反差。

  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民族和谐的基础是民生建设,民生建设的基础是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和有效消除贫困,而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和消除贫困的基础之一便是建立系统的农村金融反贫困政策框架,同时,再借助制度化的手段保障金融反贫困工作的不断推进。 

  西部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总体来说是滞后的。之所以存在大面积的金融服务空白,既有客观的因素(在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山区,信贷成本很高,自然风险和信用风险也较大),也有制度性的主观因素(政府不注重边远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大型商业银行大面积撤销或合并网点)。但是,除此之外还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即便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出现严重不足甚至出现金融服务空白点,其原因都不可能是该地区资本总量的缺乏,而是现有的民间资本难以转化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信贷再回到农民的手中。

  在很多西部地区,若从存款总量上看,呈现的是大幅度增加的趋势,但是存贷比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大部分存款仍然是在经由各种渠道流出农村地区,而且经验研究证明,越是贫困的地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状况就越严重,从而导致了贫困地区走进了一个“贫困化—信贷可及性低”的恶性循环。

  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这个恶性循环:贫困化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不断上升,农村金融机构在收益不确定和风险增大的情况下自然会惜贷,这就导致了大量农村居民的存款不会返回到农村,而是流入了城市,从而弱化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功能的弱化,所导致的是农村出现大量金融服务空白、农民信贷可及性降低,继而使得农民发展生产的资本供应不足,变得更加贫困。

  要阻断这种恶性循环,政府必须在农村信贷体系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道理很简单,促使各金融机构在那些最贫困的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实际上相当于提供一种公共品,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从农村地区大面积脱贫中获得好处,却不排斥其他人获得这种利益。但是,既然是一种公共品,就自然具有公共品所具备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由政府提供这种公共品要比单纯由市场机制来提供要好得多。

  要在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型金融体系,政府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从法律和政策两方面来保障农村的资金供给,阻断农村资金外流的状况,激励各个农村金融机构为最贫困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各种制度建设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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