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烟花企业购销非法产品罚款10万元
本报讯 安徽省安监局日前发布关于近期发生4起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对于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不法分子,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落实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求其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违者被首次发现依法给予10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据悉,今年以来,安徽全省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11起,造成7人死亡。其中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的伤亡事故10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90.90%和85.71%。 (安 讯)
甘肃:媒体监督行政执法获“法律支持”
本报讯 《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新闻媒体反映的社会影响较大事件,及时组织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有关专家指出,此举意味着对舆论监督的支持已上升为“法律支持”。
10月15日,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标志着今后新闻媒体在社会监督方面将得到来自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部门强有力的支持。该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该条例的草案一审稿中并没有类似的内容。但在草案的修改中,根据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将“新闻媒体反映”作为启动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的四项条件之一,这一修改得到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 (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