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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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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运火药 摩擦爆炸


  事故经过

  某个体鞭炮厂厂主曾某某天上午将30升氯酸钾、15斤木炭、15斤硫磺配制成的50斤炸药放在室外晾晒,16时左右曾某安排雇用的本村农民曹某在室内起爆点筛药。药筛过两道后经曾某检查合格,曹某便将炸药装入一塑料袋中。由于平时每次配药量在10-20斤,而这次配装了60斤,以致曹某在搬动时没有将药袋提离地面,而是拉着药袋在石板地面上行走,结果药袋与地板产生摩擦导致火药燃烧爆炸,造成重大伤亡。

  事故原因

  1、操作者违章作业,一次配药量过大,以致在搬运时药袋与地板产生摩擦引起爆炸。

  2、该厂未经申请许可,非法进行生产。

  3、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生产区域无关人员出入频繁,还时常抽烟,而且生产车间和生活用房、库房,一般工序和危险工序均未分开,根本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

  防范措施

  1、烟花爆竹企业从建厂办证、药料配方、药料交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检验、原材料和产品的储存、药物和产品的运输、产品的销售应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严加管理。

  2、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知识和法规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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