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盘县联社根据省残联《关于决定在盘县实施贵州省康复扶贫款到户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县残联、扶贫办联合开办了办康复扶贫款到户贷款业务,贷款覆盖面暂时为该县滑石乡等11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此次康复扶贫款到户贷款所遵循的原则为:贷款必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坚持借款自愿、贷款自主的原则、坚持“贷得出、收得回、见效益”的原则。贷款用途只能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贫困户从事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贷款所需资金由农村信用社筹集,贷款利率执行年息6.804%,期限为两年,第一年由中央财政按年利率的5%给予贴息,第二年由省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与中央财政贴息的标准相同,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贴息实行半年据实结算。
盘县残联、扶贫办与该联社经认真酝酿,联合行文,对贷款对象应具备的条件、贷款的利率期限以及申报审批程序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此次康复扶贫到户贷款的任务目标为375万元,根据滑石等11个乡镇的实际情况,将任务分别分配到这些网点,预计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放贷工作。 (王斌 蒋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