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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如何真正服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领域,仅仅依靠安监部门的人员、技术、装备力量是不够的。如果能利用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既可以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的科学性,又可以避免少走弯路,提高效率。我国在1995年12月20日就发布了《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规则》,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和企业也都有了自己的专家团队。可如何在现实中发挥专家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专家要专业和意识均合格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规则》中规定,安全生产专家要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而目前各地政府部门对专家的确认、管理尤其是使用上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出现用不着、用不了、不好用等问题。

  有的因为专家平时业务繁忙,不可能做到随叫随到;有的因为没有报酬,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有的因为专家与被检查单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找问题往往碍于情面;也有的是责任心不强,检查时走马观花,只摘花不挑刺。生产企业中也存在“专家”,这些专家是企业通过自己的方式选出来的。可实际上,这些“安全专家”虽然了具备了专业知识,但由于长期在这种环境中,对企业的安全隐患已经到了麻木不仁的程度。更夸张的是,个别企业的“安全专家”还是地道的外行。某公司安全技术科的安检员竟然是师范学院毕业的,根本不懂技术。

  专家经费要协调落实

  现在政府聘用的安全生产专家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与经费的落实有关。据有关人员透露,他们请来的专家一般一次一人在500-1000元,而这个报酬根本不能吸引专家,很多专家出去讲堂课就可以轻松赚到。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凭借与中介机构或企业的关系无偿使用专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有的还要专家所在单位出车出设备,这种待遇怎么能让专家愿意来,即使来了又怎么能用心工作。有的地方政府虽然专门出资设立了专家费用,但这往往取决于当地的财力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缺乏科学性和长期性。 据了解,这方面黑龙江省政府的做法是每年从省级财政拨付3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专家库和专家组有关活动的开支。因为以往专家“出诊”费用由专家所在单位和对方单位承担,给双方单位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对于专家的到来并不是很欢迎,而自从2006年专家受专家组指派或邀请参加的各种活动费用将全部政府埋单后,专家组活动开展越来越顺利。  

  其实,各地可以考虑自身的情况分担专家费用,可以采取地方政府拨一点、专家单位补一点、被检查单位安全费用提一点的方法,毕竟专家查找隐患归根到底是对被检查单位的负责和服务,对于提升所在单位的声誉、促进当地安全水平,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而对于企业内部的专家资源,企业更要利用好,用经济和荣誉留住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尊重,真心为企业服务,真正起到专家的作用。

  活动要合理组织

  专家活动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专家会诊”企业隐患。企业隐患就存在于生产流程的细枝末节和每台设备设施,这些都应该是专家检查的内容,但隐患又不仅仅存在于事物或现象表面,这就决定了查找问题隐患是项认真细致的工作,可如果在实际检查中检查时间过长,次数过多,就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干扰。因此,应根据被检查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检查的时机和次数,如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重点放在复产和生产旺季等环节,检查非煤矿山应重点放在雨季等,从而提高检查的实效。

  河北武安市就在检查中总结经验,将专家会诊工作由会诊数量向会诊质量倾斜,提高每次会诊的效率,此外还实行了“并联式会诊(检查)机制”让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定期沟通,制定会诊与执法计划,做到专家会诊与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效果明显。

  安全生产专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资源,合理利用将会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政府和企业必须要制定科学的制度,避免出现“伪专家”,组织出没效率的活动,这样才能让专家成为安全生产的“良药”。   (张蕾 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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