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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点燃“半边天”创业梦想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正式启动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成为主要经办金融机构
□ 本报记者 刘小萃

  图为江西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进会议现场。   吴有承摄
  洪都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刘懿(中)与江西省担保公司和妇女代表签订贷款协议。吴有承摄

  在江西玉山县返乡妇女周美娥的厨具专卖店门口,周美娥激动地告诉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多亏妇联从中协调,帮助我贷款2万元,我自己又凑了些钱开了这家小店,现在生意很好,不用到外地辛苦地打工了。”陈至立说:“看到你靠小额贷款创业,我很高兴。我还要告诉你,现在国家又出台了妇女小额财政贴息贷款的政策,对妇女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这项政策就是要扶持和帮助像你一样有创业意愿又缺少资金的广大妇女。”

  这是陈至立刚刚出席了江西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进会议后,到江西基层调研的情景。

  许许多多像周美娥这样的妇女通过小额贷款离开了“锅碗瓢盆”的小圈子,跃上了经济发展的大舞台,形成一支生机勃勃的“创业娘子军”。

  新政策照亮新希望

  在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进会上,江西省担保中心、洪都农村商业银行、创业妇女代表签订了担保贷款协议书,同时发放了共计158万元的全国首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启动,源于不久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策实现了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扩大了贷款的覆盖面,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从城市拓展到了农村,农村妇女成为新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其次,提高了小额贷款的额度,妇女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由5万提高到了8万,而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则提高到了10万元。

  第三,明确了财政贴息的范围,妇女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省以及地级以上市都要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筹集,专户存储于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商业银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担保基金收取的担保费由地方政府全额向担保机构支付。妇女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除东部七省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外,其他省所需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七省市所需妇女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农信社担重任

  “考虑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分布情况,鼓励优先选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作为经办金融机构。”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在贷款管理环节,各相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一条龙”服务。农村地区的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将由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妇联组织,本着尽可能为妇女借款人提供便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而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将成为该贷款项目的主要经办金融机构。

  新政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将妇联纳入了小额贷款体系。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表示,妇联组织将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妇女、贴近家庭的优势,做好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服务,协助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做好个人资信评估、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而四部委联合出台的文件,更是对妇联的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做好贷前服务、贷中管理和贷后核查工作,加大对创业就业妇女培训力度,指导妇女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跟踪项目实施,做到家庭情况清、贷款项目清、贷款数额清、还贷能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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