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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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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不是“血煤”出现的理由

□ 李 晓

  近日来,不仅北方被暴雪袭击,南方大范围地区也经历了低温雨雪天气。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能源需求量持续增加。但是,在煤炭再次紧俏的同时,各种煤矿事故也不断发生。

  11月10日11时许,河北省开滦集团马家沟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发性涌出事故,6名矿工遇难。11月12日下午3时20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国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名矿工被困井下。据悉,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当班井长违章指挥,且该矿借煤矿整改之名超层越界开采、进行非法生产。

  11月21日2时30分左右,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有104人遇难,4人下落不明。不能忽视的是,国有重点煤矿近四年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一些煤矿企业思想麻痹;一些产煤市地方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瓦斯管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具备条件的煤矿顶风生产。

  进入冬季,各地能源需求量增加,尤其是在极端天气的作用下,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能源紧张的情况。然而,天气的突变,市场的需求决不是把“安全第一”变为“生产第一”的理由,相反,越是生产任务大,时间紧,越是要重视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这个冬季,大雪已经给许多地区的建筑、电力、交通等方面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无论如何,雪灾绝不能再成为“血煤”出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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