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的这个《意见》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我有几点感受:
第一,《意见》肯定了成绩。文件用三个明显和三个转变概括了供销合作社取得的成就,同时做出定位,明确了供销合作社今后工作的方向,也为各级党委政府把供销合作社工作纳入工作大局奠定了基础。
第二,《意见》指明了方向。通过三个坚持、三大创新、三种力量,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内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道路。只要真正做到三个坚持、三大创新,就一定能成为发展的三种力量。
第三,《意见》明确了任务。国务院用4大部分、13条内容,较大篇幅对供销合作社的任务给予明确,将这些重点工作写入了国务院的文件当中,文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在联合社的职能、供销合作社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金融改革和重要商品储备等方面。
第四,《意见》强化了支持。文件具体解决了困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六方面的政策性问题,都讲得很明确。这些问题在基层反映比较强烈,多年来大家盼望解决的一些问题因为文件有了解决的条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