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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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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矿难:12名责任官员受行政处分


  本报讯  10月8日发生在安徽宁国乌石矿业有限公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目前调查结束,以该矿矿长为首的16名责任人受到查处,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人受到行政处分,该矿依法关闭。

  经安徽宣城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掘进工作面位于突出危险区,未采取瓦斯抽采等区域性瓦斯综合治理措施,采取的局部瓦斯治理措施不符合规定,卸压范围不够,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不足,煤层厚度发生急剧变化,频繁出现瓦斯超限和打钻喷孔、夹钻等明显的突出预兆,未撤出人员,违章打孔扰动、诱导煤与瓦斯突出所造成的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该矿矿长冯建国及该矿技术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四人没有执行宣城市暨宁国市政府关于国庆期间煤矿停产的规定;没有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宁国市港口镇镇长、宁国市安监局副局长、宁国市港口镇副镇长等12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处分。(顾立军 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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