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下面就供销合作社如何创新发展,为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而发挥重大作用谈三点体会。
一、 紧扣“供销”核心,促进农村购销两旺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联结城乡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其核心价值追求就是:既要把货真价实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到农村,让农民买得放心,又要不断延长农业产业链,让稳定优质的农副产品规模化参与市场竞争,进入超市,进入千家万户,促进农村商品合理有序流通。
全国供销总社大力推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简称“新网工程”),其核心就是大力兴建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龙头企业,建立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连锁经营体系,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联合发展,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引领农民共同致富。“新网工程”实施四年来,为农村商品流通发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农”工作已列入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对“新网工程”引导资金逐年增大,地方配套资金也日益增多。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政治高度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扎实开展四大网络工程建设。切不可玩数字、文字游戏,致力于应付检查验收,打着开放办社的幌子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让一些私人企业从中渔利。
二、坚守“合作”理念,着力帮助农民致富
我国供销合作社这一机构的设置就是为农服务、为农而生,只有始终不渝地坚守合作制理念,帮助农民致富,供销合作社才有生存价值、才能发展壮大,否则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是普遍状况。乡(镇)基层合作社基本名存实亡,有的仅留下一两个人守摊、收租,合作无从谈起,县以上联合社主要是管理自己所属企业,这些企业也基本上变成了股份制,与合作制渐行渐远。对下级社的指导只是发发文、评评比,并无多大建树,联合社机关人员工资待遇绝大多数参照公务员吃财政,日子过得清闲,寻求联合发展之路却多数流于形式。供销合作社离“合作”还很遥远,带动农民合作致富不少地方还只是伟大的设想。
供销合作社,尤其是基层合作社,要尽快加强组织建设,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批量采购生产资料、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带动分散农户合作发展,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为供销合作社的成员社,夯实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进一步贴近农民,改善供销合作社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树立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供销合作社助农发展致富同时,自身也将不断发展壮大。
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使会员了解行业信息,掌握市场行情,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利益,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建设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快捷、高效、廉价、优质的综合服务。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真正体现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三、 准确定好“社”位,谋求自我发展之路
供销合作社自1995年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作为合作经济组织是其本质属性,要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部门思维模式,其发展固然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但最终得以长足发展要靠自身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是惟一出路。
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不能再有等靠要的思想,更不能幻想政府再赋予一些行政权力,这早已成为历史,不可逆转。供销合作社只有深入农民,服务农民,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在服务中找出路,在竞争中谋发展。
供销合作社机关干部要提高合作社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科学指导农民合作实践,帮助农民树立合作意识,为农民传授合作方法,宣传合作政策法规,使其掌握合作模式、利润分配、财务管理、风险调节等相关知识,并广泛开展农民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经纪人、土专家等农村各类人才,促进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