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继续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根据《意见》精神以及基层供销社的现状,笔者建议,能否将基层社建设列入总社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将2010年列为基层供销社建设年。
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直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但是,当前基层供销社的状况仍严重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债务包袱和人员负担沉重,为农服务功能薄弱······直接危及自身生存”。相当一部分基层供销社难以承担为农服务的伟大使命,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在基层供销社,希望在基层供销社。所以强化基层供销社的建设,形成上下齐抓的局面势在必行。”
而基层供销社建设,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的“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市场,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的要求进行,其工作难度及所需工作力度是很大的,需举全体供销合作社人的合力,有步骤、有计划、有目标地去完成。因此,笔者建议,总社可否将2010年设定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建设年,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确定基层社建设年的建设方案,制订基层社达标标准及检查验收条件,从而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