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本报报道了上海彤瑶果蔬专业合作社婉拒家乐福 “零费率”,尝试“店中店”经营模式一事。简单地说,“店中店”模式就是合作社通过支付超市10%销售额这一途径,获得了自主定价权,因此也就不再需要与大卖场中的同类产品进行低价竞争,实现了优质优价,品牌效应得以扩大。其结果是,合作社在除去10%的扣率及其他成本之后,还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而对于大卖场来说,因为不必投入促销等成本,可以稳赚“店中店”销售额10%的扣率。此举可谓互利互惠,合作双赢。
超市、大卖场一直被视为农产品销售的最好渠道。然而,超市卖场动辄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的进场费,让大量的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望而却步。2008年初,家乐福超市在中国率先以“零费率”向合作社敞开大门。之后,上海多家商业集团纷纷为农民合作社拆除进场门槛。这让众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看到了希望。
然而,一年多过去,有的合作社在超市中站稳了脚,带动了农民增收,还与超市实现了共赢;但还有一些合作社却因为货源不足等问题,只在超市中“逗留”了短短几天,之后便自愿撤了回去。而彤瑶合作社最新探索的超市“店中店”模式,拒绝了“零费率”,却还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说,农超对接能否顺利推进,还要看合作社能否与超市共建一个双赢的现代盈利模式。
农产品利润微薄,农民合作社从事的是“弱质产业”,因此大卖场高额的进场费对于它们而言确实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超市实施“零费率”,也算是对“三农”工作的一种扶持。然而,建立在这种“零和”扶持对策基础上的“农超对接”到底能走多远,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彤瑶合作社的实例让人们发现:农业品产业链的附加值是可以进一步挖掘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在与超市的合作中拓展更大的利润空间。只要农产品的附加值得到充分挖掘,即使支付一定的费率,对农民合作社来说,是愿意的、没有问题的。
所以,从这一角度说,彤瑶合作社开创的“店中店”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商家和农民合作共赢的新道路,这一模式可以让“农超对接”走得更远、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