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钢钒能源动力中心为切实把“现场管理和问题管理”落到实处,建立了中心、车间、作业区(班站)“三级督察”制度。
督察类型包括中心安环办督察、车间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督察、作业区(班站)督察和专职安全环保管理员四种。要求中心安环办每月至少组织3次由安办成员单位参加的综合督察,安环科每周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察。车间领导小组每周督察1次,每次必由车间领导带队,车间领导必须每月参加1次以上督察。中心级督察每周覆盖所有车间,车间级督察每周覆盖所有班站,作业区(班站)每天覆盖所有岗位。
为突出整改落实效果,该中心还做到每天有通报,每周有分析总结,每月有改进措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每天在调度早会上通报前一天中心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每周对车间的督察情况汇总,周一在中心调度早会和局域网上通报;每月根据统计数据,按人、机、环、制度4个方面分析,预测安全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和管控重点。同时该中心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对各级督察发现的不符合项实行分级处理(考核)。对在督察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走形式等问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刘成渝)
点评:“三级督察”制度形成了监控体系,筑牢了安全环保大堤,如果能切实得到落实,将为新的一年开好安全生产头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