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6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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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方案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了《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从现在起至2011年3月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方案要求和“分级、属地”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其中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至少完成50项国家和省(区、市)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是2008年以来机械等行业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已竣工投产和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检查重点是建设单位是否有以下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情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在初步设计阶段,未编制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在总体竣工验收前,未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验收的。

  按照时间安排,今年7月到8月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9至11月为自查自改阶段;今年12月至2011年1月为督促整改阶段,2011年2至3月为总结上报和抽查阶段。方案要求整个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坚持依法整治,注重源头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加强跟踪督导,狠抓措施落实。

  (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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