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以来,四川省多个地方遭遇持续高温天气,但是因中暑申请工伤或者得到赔偿的人却少之又少。成都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暑期以来相关部门就曾下文要求工地做好防暑工作,避开高温时段施工,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发现工人中暑必须立即送往医院。但这个文件没有法律强制效应。如果发现问题,只能通报批评,缺乏进一步的惩戒手段。
另一方面,尽管中暑被劳动保障部门列为法定职业病,也被工会列入工伤范围,但中暑的工伤认定程序十分复杂。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合同,需要经劳动仲裁部门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确定劳动关系存在后,如有任何一方不服,需要提请一审和二审。最终证明劳动关系确定存在之后,才能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又可能会经过行政复议、一审和二审,如果发生伤残,之后还有伤残鉴定和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整个复杂的认定程序才算走完。
四川省劳动监察总队的负责人表示,中暑认定为工伤需要跑近15道程序,至少花四五年时间,认定程序复杂、时间长,很少有打工者能够耗得起。
据了解,目前国内唯一的高温保障法规是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沿用了半个世纪,年代久远,可操作性差。2007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温天气的标准,以及调整作息时间、放假、发放津贴等具体应对办法。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劳动者的应有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郝勇 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