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先是震惊,继而表示:“早晚出事”。这起事故,看似意外,事实上在事发前种种隐患和问题就层出不穷,就是因为没有及时整治,终于酿成大祸,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4人失踪、153人受伤入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
8月16日上午9时40分,位于伊春市的华利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烟花厂发生爆炸,引起部分厂(库)房连续爆炸,附近2公里范围内建筑物玻璃被震碎,5公里范围内有震感。事故还引发相邻的木材厂发生火灾。经查,事故企业系无证违法生产,且在安全上存在多处问题。
未经审批 非法生产
今年6月11日,黑龙江省安监局便已暂扣了华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然而,事故发生时,华利公司自称正在组织人员进行倒库作业,安监部门初步认定企业为非法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现场管理混乱。
现场清理完成后,事故技术鉴定组分两组对事故爆炸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现场有大量礼花弹壳等残留物和其他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初步推断是工人在安装礼花弹引线时,发生了爆炸。
生产地点违法违规
除该公司厂区全部过火外,爆炸事故还波及邻近两个木材厂和部分居民区,由于剧烈爆炸引发的火灾,火借风势形成了20多个火点,过火区域超过20万平方米。
调查显示,事故企业为逃避检查,在不允许生产的地点进行违法生产。据悉,鞭炮厂南面,相隔一条哈伊路的居民区居住的几乎都是木材厂和鞭炮厂的职工,爆炸使得他们的房屋出现了破损,玻璃基本被震碎。与周边其他企业和民房的外部安全距离不够致使事故造成重大伤亡。
原来,鞭炮厂的前身是乌马河区建材厂,该厂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末期,当时的厂子还在市区里,主要生产麻刀和瓦。80年代初期搬到了乌马河边上。1986到1987年间,该厂开始加工鞭炮、烟花。后来该厂正式改名为华利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有胶合板、家具、地板块、筷子及鞭炮等。一方面是木材、家具等易燃品与烟花爆竹同地生产,一方面又是紧靠住宅区,再加上每年这个时候都是鞭炮厂加工生产的黄金时段,自然很容易发生事故。据了解,1990年,这个鞭炮厂的生产车间曾发生过一次爆炸事故,两名女工身亡。
擅自更改工房用途
调查发现,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差,在厂区内外随意建设大量工(库)房,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且大多数1.1级工(库)房没有安全防护屏障。这些都是违背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的。
超审批资质生产
在8月18日开始的现场清理行动中,抢险人员在事故现场发现了100余枚7寸以上的礼花弹和在事故中没有引爆的大量黑火药和亮珠。而该企业允许生产的烟花品种为B、C两类,根本不允许生产礼花弹等产品。企业擅自扩大生产区违法生产、存放礼花弹,明显是超审批资质违法生产。
事故发生后,经省安全生产专家及沈阳军区司令部工程科研设计所、装备部地雷爆破器材技术检测站、黑龙江预备役步兵师工兵团、黑龙江省军区机械仓库等单位专家的充分论证,对部分危险品制订了销毁方案,采取引爆和引燃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危险物品在远离居民区的山谷中深埋。
企业安全管理混乱
调查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十分混乱。为逃避安全检查,该企业还采取错时生产、厂区外生产、隐蔽生产等方式。而且该公司生产原料四处堆放,隐患重重。
政府承认监管不力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政府成立“8·16”重大爆炸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对振兴烟花厂违法生产情况、政府及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情况展开调查。伊春市市长王爱文说,此前伊春市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到,据企业称,连日降雨后,该厂成品库房漏雨,16日天气晴好,便组织人员倒库,在倒库过程中不慎发生爆炸。
“但经过两天来进一步的实地踏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管理十分混乱,烟花厂和木材厂属于一个企业,烟花厂的仓库就挨着木材厂,库房四周安全措施不到位,6月已经被勒令停产。同时也有企业在无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启动生产的可能性,因而酿成大祸。”他说。
王爱文还承认,乌马河区在实际监管中还存在不严之处、管理不到位,伊春市也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虽然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多次检查,但不能从深层次上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工作不细,措施不到位。
(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