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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大学生村官加分是一次拨乱反正

张克

  国家人社部终于证实,今后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将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代之为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京华时报》9月7日)不再一次性给予大学生村官加分而是单独建立考选通道的新办法既合情合理又实践了平等与正义,无疑是对备受诟病的公务员招考制度改革的一次拨乱反正。

  到基层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激励了无数青年人扎根基层、献身使命,大学生村官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诚然,在以往的政策倾斜下,不少大学生村官怀有急切的功利心理,希望通过基层锻炼获取公务员考试加分,增加进入面试的几率。人非圣贤,不应过度指责,况且制度设计者的特权意识作祟才是这一情况出现的根源。大学生服务基层为何一定要以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方式进行激励,而不是物质奖励或是精神表彰,导向上的单一性暴露了制度设计者对于公务员特权的迷信。这一政策的出炉更加强化了大学生对于体制的依赖性,公务员、大型央企成为就业首选就是显例。我们对于人性的预设不可过于乐观,位高权重者尚且贪腐成性,指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面对来自权力的诱惑视而不见纯属痴人做梦,以加分为导向的激励政策把大学生推向了这样一条可以钻营进体制内的捷径。

  各级党政部门固然需要熟悉基层、来自基层的年轻干部,并非意味着大学生村官们唯有此华山一条道。在基层工作及其获得的经验理应有利于个人的多元化发展,而不是使其仅仅成为公务员的预备役。如果因为有加分优惠,考公务员沦为大学生村官唯一可欲的发展路径,毫无疑问是对村官和其竞争者的自由与平等的共同戕害。同一职位的招考标准应当一视同仁,不能因拥有基层工作经验便天然获得加分。纵使大学生村官在基层条件艰苦、工作强度难度极大也不能成为加分的理由,赋予大学生村官考试加分的权利同时也就剥夺了其他人与之平等竞争的权利。法治与正义的最底线要求即为在同等情况下被同等的对待,体现在公务员招考上则意味着,一个职位的评价标准必须对所有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完全一致。换言之,某个职位因需求可以专为大学生村官设置,但是普通职位的考选任用不得因任何理由导致起点公平与程序正义的缺失。

  此次人社部也对政策的变更做出了解释,并非是对大学生村官的优惠政策进行一刀切,而是以定向考录的专门通道为大学生村官拓展职业发展选择。以此看来,不但解决了加分所带来的公平问题更可为大学生村官的基层服务工作提供了较为明确的保障。不可否认,全国范围大学生村官的任用都曾经面临编制解决、工资发放等问题,新的定向录取政策也必然需要精细化和制度化来保障运行效果,但至少公务员考选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清晰而明确的,取消大学生村官考试加分不啻为一项满足社会公平、正义需求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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