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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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 做到“五结合”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发通报。这6起瓦斯事故,造成37人死亡或下落不明,事故暴露出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着节后复产复工把关不严等问题。通报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工作,严格把关,并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和现场通风管理。

  通报称,近期发生的6起事故,暴露出节后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防突措施不到位、抽采不达标;现场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机电管理不到位,设备不防爆,违章操作电气设备等问题。

  通报要求,为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必须重视复产复工验收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严格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有序验收,绝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复产验收与进一步强化煤矿基础管理相结合,做到五个结合:

  1.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对非法煤矿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对违法行为严加惩处。

  2.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对复产验收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不整改完毕不验收、不复产。

  3.与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相结合。煤矿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煤矿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全程监督,绝不允许空班、漏岗。

  4.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要把煤矿复产验收作为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契机,全力推进,做到按标准复工。

  5.与加大职工队伍培训力度相结合。针对一些小煤矿在停产期间工人有所流失或轮换,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的问题,在复工验收时,要按规定对新招录工人进行培训,对返岗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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