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央视曝光双汇“瘦肉精”事件已经过去整整16天,在双汇掌门人万隆抛出“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有本质区别,“瘦肉精”事件是上游产业链中养殖环节出现的问题,“瘦肉精”是别人所为,这样“无辜”的言论之后,各地又在“瘦肉精”排查中把违法乱纪的生猪经纪人推到了风口浪尖,正如“三聚氰胺”事件中首先被查处的也是奶站经营人一样。虽然,这些经纪人的确是直接的顶风作案者,然而他们能承担起此类事件的所有责任吗?双汇这样曾雄心勃勃要进入肉制品行业世界前三强的企业难道真的就只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吗?
“三聚氰胺”事件已经让我们看到,仅仅处理这些直接作案的人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对产业发展的反思和整改不足以铲除促使犯罪的土壤和环境。“瘦肉精”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农业产业体系对农民组织化缺失、产业链条利益失衡的一种报复式反应,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的一种表现。
三鹿这一食品工业巨人轰然倒下时,我们就曾意识到,食品工业不同于其他工业,其进步必须依托农业的集约化、标准化发展,任何一个高速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如果忽视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另一个主体——农民的利益问题,就必然在发展中遭遇挫折,甚至是重挫。
一位养猪合作社的理事长向本报反映,企业为了控制成本的确会对出肉率提出要求。通常企业喜欢收购体重在180公斤—230公斤之间的猪,而这对养殖户来说非常不划算,超过230公斤以上的猪,经纪人不愿意收,为了提高出肉率,会示意农户使用瘦肉精。合作社的社员,因为可以通过统一采购饲料、统一结合市场信息决定出栏时间、统一防病等方式降低养殖成本和风险,通常不会看重眼前利益,而且在合作社的监督下也不敢使用瘦肉精;而大多数散户则经常会为了一点点利益铤而走险,给猪喂瘦肉精。在此次双汇事件报道中,也有媒体说,双汇要求猪农提供的猪瘦肉率达到70%,达不到则不收肉,而一般的猪瘦肉率是30%至40%,这很容易让人怀疑双汇对瘦肉率的高要求涉嫌诱导猪农冒险用药。
因此,虽然“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有地方政府监管的问题,但更有行业自身的问题,涉事企业的责任不容推托。双汇作为这个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之一,对这个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会不了解,也不会不知道“瘦肉精”的“行情”。强调别人的责任,并不意味着自己没有责任。
近些年,面对国外农业企业的快速扩张,“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很多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共同选择。双汇原本只是个销售收入1000万元的小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就变成了一家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超大型企业。而按照双汇确定的发展目标,“十二五”销售收入要突破1000亿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十二五”每年新增的销售收入将不低于100亿元。如果这样的速度建立在高科技行业、高科技领域和高科技企业身上,并不稀奇。而双汇却只是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在国内生猪养殖的现状下,这样的发展速度,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呢?要知道,按照双汇集团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目标,每年需要的生猪量是3000万头,而双汇的自建猪场,每年只能提供30万头,只能满足1%的需要,99%的生猪需要依靠市场收购。而目前市场能提供生猪的供应者,绝大多数是规模不大的养猪场或散养户,质量和标准如何控制,问题如何防范,就成了很大的难题。而从目前生猪饲养的实情看,很多生猪饲养场和散户,不仅存在着用“瘦肉精”饲养生猪的现象,还存在着用激素、垃圾饲料、变质饲料等饲养生猪的问题。
正如大象不可能站在蚂蚁的肩上成功一样,世界级的农业企业也不可能在如此脆弱的农业生产体系上立足。过于分散、缺乏有效监管的生猪饲养与发展速度过快的生猪加工之间,已经形成了巨大反差,纵然生猪加工环节的管理、监管等工作做得再好,也挡不住生猪饲养环节的问题。如果能够形成一条比较规范、有序、科学、严格的产业链,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程序与规范,有监管的标准和体系,那么发生问题的可能性就能大大降低。
“瘦肉精”事件还在排查整治之中,我们希望对问题企业和部门追责到底,绝不能让将惩罚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要让责任归位、监管到位;另一方面,我们更希望全社会都关注生猪饲养、销售、加工、肉制品销售的产业化问题,因为只有生猪饲养这块“短板”不再短,猪肉才能真正安全,肉制品加工企业也才能拥有名符其实的声誉和发展。
诚信倡议书
在最近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中,有极少数经纪人利欲熏心、不讲诚信,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广大农产品经纪人群体的社会形象。对此,我会予以强烈谴责。
从“瘦肉精”等类似的事件中,我们也看到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经纪人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会正在开展的一年一度的“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树立诚实守信、助农增收的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形象,形成以诚信经营为荣、坑农害农为耻、比学赶帮超、共同成长进步的良好风尚。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我们再次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把诚信经营放在推荐工作的首位,凡有不讲诚信、参与造假、坑农害农等不良记录的农产品经纪人,不管其它方面的条件再优秀,都不能进行推荐。
同时,为保证各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良好社会形象及经纪人队伍的纯洁性,我们倡议:各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诚信意识。并对会员的诚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一旦发现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会员要立即清除出经纪人协会队伍。同时希望广大农产品经纪人以“瘦肉精”事件为戒,加强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做一个讲诚信、懂法律、会经营的现代农产品经纪人,为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