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推动并购重组政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继续坚持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通过并购重组,推动高风险农信社进行产权改革,实施股份制改造,在提升被并购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然而,对于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来说,高风险农信社究竟是包袱,还是财富?
一位银行业人士指出,《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可以用四句话概括,方向正确、力度不够、实际操作困难、效果有限。从2003年以来,农信社产权改革以及分类监管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农信社最难处理的就是监管评级为五级和六级的那一部分,这些农信社一般资不抵债,业务范围受到限制,在必要时监管机构都可能直接予以关闭。
对现在发展处于良好势头的城商行或农商行来说,或许有一定的跨区域经营的冲动,但是在一个地区新置一个经营网点要比接收一个高风险农信社成本低得多。
而且,一般而言,高风险农信社从机制到体制,再到高管以及所处的金融生态都不是太好,还有老股东问题,都是比较难解决的,并购后需要动大手术。这些问题,对于想要介入兼并重组的民间资本而言,同样是现实的障碍。
资本逐利是市场规律,既然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问题,就要按市场规律办事——市场的法则就是要让并购者有利可图,将包袱转变为财富。
目前这200多家农信社多是资不抵债,可以说最吸引投资者的就是牌照。在此情况下,有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对高风险农信社并购重组力度不妨再大一点,对民间资本来说,如对于单个企业以及关联方持股比例20%的限定再高一点,可以控制在30%,将更有效地吸引和盘活民间资本。
对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并购重组高风险农信社,则可以适当降低监管评级标准,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给予税费减免等,吸引国有银行进入农村市场、中小银行在异地农村市场“布点”。尤其是对欠发达和贫困地区的高风险农信社,更应实行区域差别的并购重组政策,实施更宽松的并购要求,因地制宜进行并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