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在总社党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以及总社直属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监督检查和查办违纪案件为手段,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1.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五年来,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通过安排内容自学、选送党员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和干部学院学习,举办党员轮训班、集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参加网上授课等措施,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理念。
2.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坚持每年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布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提高总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和促进总社的反腐倡廉建设。
3.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社直属机关纪委及时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纪检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并重点明确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重大部署的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加强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活动。2010年中纪委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及时组织总社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所属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部门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月活动和《廉政准则》知识答卷。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的意识。
5.大力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五年来,广泛开展了向吴大观、沈浩、杨善洲等先进英模人物的学习活动,并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为楷模,在直属机关广泛开展了向周华同志学习活动。周华同志是总社再生资源公司常州办事处主任,常年与物资、现金打交道,始终保持清正廉明。通过广泛开展“学周华、找差距、比贡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总社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总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争做贡献”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6.创新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在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专题安排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坚持集中培训,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各党组还组织党员干部到西柏坡、京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学习。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征文活动和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二、扎实推进直属机关作风转变
一是总社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总社党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召开了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整顿动员大会。李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对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搞调研,扑下身子干事业。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力促作风转变。为全面贯彻落实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总社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通知》,对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作了具体部署。设立意见箱,发出征求意见函,召开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作风建设联络员会议、作风建设分析座谈会,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题情况报告。把作风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优,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推动科学发展。总社坚持一切从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始终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三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成功召开了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系统社团工作会议、系统企业工作会议、系统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与16个省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确立了13个地级市供销合作社作为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等。直属机关内部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理顺了机关与直属企业的关系,组建了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轮岗、公推公选、公开招聘等选人用人机制,有效地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总社加强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肯定和推广。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五年来,总社直属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完成了总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完善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总社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认真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干部离任审计、财务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办公厅修订了《规章制度汇编》;为强化总社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督促检查工作办法》;为规范总社公务接待工作,合理控制经费支出,制定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公务接待暂行办法》。人事部、监察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通知》,对于如何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办法;财会部制定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工作规则(试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试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预算资金支付业务操作规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资及控股企业境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加强供销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政领导干部和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际合作部修订完善《总社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办法》等,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配合监察部门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严肃查处了原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挪用巨额资金案件,经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刘林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严肃查处了原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杨绍平伪造公文、印章,骗取荣誉职务案件,经总社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绍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年来,直属机关纪委认真协调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组、理事会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办公厅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能,由一名副主任负责,设立专门的督促检查员,抓督促检查工作。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人事部明确专门处室负责干部监督和人才工作,坚持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同机关党委、监察局、审计局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局级干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中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财会部组织开展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小金库”检查治理工作。农资局、棉麻局为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资、棉花政策,参与农资打假和棉花调控。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以党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意见》,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大力推进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总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意见》,每年召开企业反腐倡廉座谈会,分析企业党风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企业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回顾过去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在方式方法和效果的统一上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不够严格和有效;三是在直属机关党的作风建设上如何深入持久有效,办法还不够多。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总社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要在总社党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防线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围绕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采取有效形式,不断拓展教育深度和广度。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加强形势任务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加强示范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时代英模和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学习,深入开展以先进人物为典型的示范教育。以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开展法纪法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列入干部、党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规律性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利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有效载体,通过党校学习、干部学院培训、党员集中轮训、参加读书教育报告会、举办专题讲座、论文研讨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实际的、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总社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繁重任务,要带领全系统200万职工建设全新供销合作社,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为系统做出表率。要继续抓好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把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总社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体现创先争优的实际效果。
大力发扬供销合作社人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要引导直属机关的党员干部更多考虑创业,更多地追求工作的高标准,而不应该更多地追求高待遇,继续弘扬供销合作社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不断开拓创新,在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成长、蓬勃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协助总社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继续采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查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继续以党内会议、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促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深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要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预防、监督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要继续抓好总社党组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分工,推动总社直属机关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供销合作社各项业务开展、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投资、重点工作等方面实现全覆盖。
要围绕总社中心工作,突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结合总社直属机关的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治理等重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提高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要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实施办法》和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按规定设立纪检书记或纪检委员,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
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直属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掌握和熟练运用政策、规定以及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中纪委《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总社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正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完成“十二五”规划、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全面提高供销合作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而努力奋斗,直属机关纪检工作要抓住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为全面加强总社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