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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
组织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


  本报讯 (驻重庆记者 杨耀文 通讯员 李红梅) 近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全市38个区县供销合作社的分管领导与合作指导(业务)科科长等80余人,就《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实施办法》赋予供销合作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社过程中的职责。

  该《实施办法》近期由重庆市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7月1号正式实施。为确保该《实施办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发挥更好的作用,重庆市社专程组织了此次先期培训会。

  市社要求各区县供销合作社,要抓住《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主动出击,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建成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导力量;要正确理解《实施办法》赋予供销合作社的职责,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抓好基层社的恢复重建工作,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培训会上,重庆市社专门邀请市法制办同志就《实施办法》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和相关政策做了详尽细致的讲解。市社合作指导处负责人就《实施办法》内容逐条分解讲读,财会处负责人通报了全市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外,江北翠京元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还就如何搞好有机食品生产及申报有机食品认证介绍了经验。

  来自大足、荣昌、万州等地供销合作社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个《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今后的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具体工作上给予了明确界定,鼓励供销合作社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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