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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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反思伊川矿难:
未将煤矿置于24小时有效监管之下


  “未将煤矿置于24小时有效监管之下,是我们从伊川矿难中吸取的最大教训。”洛阳市副市长王敬林在今天召开的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与洛阳市政府的座谈会上表示。对于伊川矿难中驻矿监管员与矿主同流合污的问题,王敬林称,已有解决之道:驻矿员定期轮换驻矿,且将驻矿员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煤炭监管局领导每天带队下矿明察暗访中的重要一项。

  王敬林承认,伊川矿难暴露了煤矿监管尚存漏洞,煤矿的主体责任也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等问题。“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违规生产,矿难发生的当天,检查组还曾去检查过,结果当天夜里就发生了事故。这也表明,我们的监管是存在问题的。”

  王敬林表示,洛阳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市属煤矿企业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在企业未彻底完成兼并重组前,一律采取停工停产整顿“两到位、五控制”措施(包矿领导到位、驻矿人员到位,控制住提升系统、控制通风排水负荷、控制每班入井人数、控制火用品供给、控制矿灯发放),认真落实县乡领导包矿、驻矿员驻矿盯守和矿长代班下井等制度,不断加大暗访检查力度,确保全市所有煤矿24小时处于政府监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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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31日19时20分,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2728.4万元。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还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批复,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

  (稿件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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