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工人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以及煤矿企业组织的不安全行为,目前仍然是导致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这些人为违章行为,比如瓦斯超限不及时处理、超能力开采等,在我国煤矿生产中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多发性特征。对1980—2000年间发生的1203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案例的分析表明,在所有导致煤矿事故的直接原因中,人为因素所占比例高达97.67%,同时,这种不安全行为分布极为分散,遍布生产指挥、一线作业等各环节以及采煤、掘进等各工种。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人的行为与人的心理密切相关。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适时引入和运用心理学,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习惯,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应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
矿工心理健康情况不容乐观
煤矿井下开采工作是一种工作环境特殊的职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采煤的技术设备越来越先进,但井下作业存在的潜在危险性仍然不可避免。而由于井下环境与外界自然环境差别极大,井下煤矿工人长期在特定的劳动环境下工作,生产方式、运输条件、地理条件、煤层顶板的牢固性以及井下的通风、照明、煤尘、湿度、炮烟、机械声、噪声都会影响矿工的精神状态及身体状况。
据调查,井下作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显著低于一般人,且在强迫、恐怖、偏执等因子上显著差异于地面作业人员,其中存在心理障碍者约占三成,主要表现为:不愿长期从事井下重体力劳动,工作效率低下;在工作过程中,靠磨时间应付工作,缺乏创造力和团队精神;对好学上进、工作有创造性、成绩骄人的同事心存妒忌;个人成就感降低,对自己工作的价值评价下降,丧失工作热情,消极怠工,功利思想严重,想少干活多得利益;自以为是,对他人不信任,多疑,充满批判性,冷嘲热讽,贬损周围的人和事;嫌苦怕难,对“三违”现象无动于衷;出了问题迁怒于他人,导致人际关系恶化,无处泄愤时会采取散布谣言等方式诬陷他人;极端情况下会出现只自保,不互保、联保的自私行为,甚至会自杀或伤害他人。不仅如此,不同采区矿工的心理健康水平也与采区的具体劳动情况和特点有关——在建矿较早、目前资源接近枯竭的采区以及采煤、通风、瓦斯排放等设备较差的采区,矿工心理健康程度要远低于从未发生过大型事故,产煤量稳定且井下作业环境无明显安全隐患的采区。
多种措施缓解压力
矿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煤矿安全生产密不可分,生产环境对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会使人情绪低落、心情抑郁、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轻者生产效率降低,重者造成生产事故,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将心理学与煤矿实际更好地结合,使其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应是煤矿企业不断探索的问题。
首先,要注重对矿工的安全心理培训。在实践中,煤矿企业往往通过培训来提高职工的素质,但往往容易忽视对他们心理素质的培训。实践证明,在紧张、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心理素质较强者,其技术素质也能得到更好发挥。因此,必须注重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心理培训。当然,职工安全心理和安全态度的形成,是一个自觉学习的过程。要运用心理学这个手段,建立职工安全心理模型,形成安全心理定式,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从而使员工在生产中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作出适应性的反应,用心理指导行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其次,强化知觉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整体反映。职工在井下作业,要做到高效和安全,是一个特殊的认识过程,主要是通过对井下一系列复杂事物和特殊环境的感知、记忆、理解,达到人与性格、事物与环境、生产与安全的适应和协调。只有清晰地感知到井下的客观环境,才能为排除事故隐患奠定认识基础。同时,只有职工知觉出隐患,才能在行为上、技术上做到预防,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加强情绪与情感教育。情绪和情感是推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一种内部动因。情绪和情感对职工的影响非常大,一般人为事故都是因为人情绪和情感的扭曲而发生的。因此,在对职工进行培训时,要适当加入对职工情绪和情感方面的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怎样调节自己的情绪和情感,不要将个人的不安全因素带入矿井。
第四,注重安全行为中的个性培养。安全管理是以具体的人作为对象的。因此,对员工个人特征的掌握,对员工性格特征的了解,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必要前提。从大多煤矿工人性格上看,他们憨厚朴实、不拘小节,所以在煤矿生产中,“愣头青”发生事故的比例很高。分析这些人的心理特征和状态,他们普遍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这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要引导职工去适应和服从安全生产这个总目标。
关注矿工心理健康,除了疏导,还需要形成一种对矿工的尊重。这种尊重不仅来源于提高他们的收入,还来源于让他们幸福、体面地工作和有尊严地生活。这不仅仅是煤矿单方面的事,必须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使每一个矿工都拥有阳光的心理。除了煤矿应尽量给矿工创造较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外,政府部门要切实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矿工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保障,社会也应多理解矿工工作,认识到他们所作出的贡献。而对于矿工本人来说,也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成就感,对自己进行身心调节,矿工亲人也应为矿工加油鼓劲,竭力支持。
(阿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