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7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近日,围绕如何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实施 《纲要》,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对《纲要》进行了解读。
印发《纲要》是形势所需
近年来,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等消防“硬实力”有了明显进步,但由于我国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还是时有发生。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共发生火灾220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9亿元,受伤24715人,死亡22592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警醒着我们:仅仅提高消防“硬实力”远远不够。事实也证实了这点:我国的消防管理、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等消防“软实力”相对滞后。统计显示,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特别是从近年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看,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由此可见,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
针对特定场所开展专项行动
《纲要》细化了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五个方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据统计,2000年以来,70%以上的亡人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家庭。《纲要》对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提出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逃生自救技能三方面的要求。
社区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领域。针对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别明确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学校对于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有着深远意义。因此,《纲要》专门对学校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重大宣传活动及宣传阵地建设等做了明确规定。
针对当前农村的严峻消防形势,《纲要》从宣传制度、宣传队伍、宣传阵地等方面对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作出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伤亡。位置设置不当、未按照规范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营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管理不到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因此,《纲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单元,近年来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明确提出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其中之一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因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
多管齐下推进《纲要》落实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基础保障,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相关部门也配套了保障措施。针对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56个民族风俗各异,社会和经济发展条件、人文历史条件差别明显的现状,《纲要》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健全宣传队伍,《纲要》明确要求在单位、社区、农村组成消防宣传队伍,并明确了组成人员的条件;要求完善宣传设施,加强阵地建设,配备宣传设施的具体内容,并明确了建设消防设施的时限要求和具体标准;要求发挥媒体作用,明确了宣传部门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要求创新消防文化,《纲要》明确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消防文化事业创新发展;要求开展主题活动,《纲要》要求各地在做好常规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可根据本地区本阶段的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求落实宣传经费,《纲要》要求各地要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明确了经费用途;要求加强督导考评,《纲要》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督导考评机制,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