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保险对公众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但尽管如此,我国的保险事业发展较之发达国家还是处于成长阶段,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随着近段时间的电梯停运事故、高速路长途客车燃烧事故、动车追尾脱轨事故的接连发生,不少人对保险的关注度增加,但同时也凸显了我国保险发展的滞后。
电梯责任险
仍抱侥幸心理
前段时间北京和深圳地铁电梯连续发生意外,让公众对于电梯安全的关注骤然集中,但能够转移此中风险的电梯责任险对民众来说却相对陌生。据悉,目前国内的财险公司中开展电梯责任险业务的公司有很多,人保财险、都邦财险和大地财险都有相关业务。但据都邦财险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目前的电梯责任险承保不尽如人意。据悉,目前都邦承保的电梯责任险共有6单,总保费数额仅18650元,其中江苏和新疆各一单、湖南四单。记者也采访了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接待人员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听说电梯责任险,也没有听闻过公司有投保的计划。他认为自己只要将电梯按期维保,事故是可避免的,因此也没必要多花钱投保。
据悉,电梯责任险是属于公众责任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单独投保,即将电梯责任保险作为主险进行投保,也可以选择在公众责任保险中扩展电梯保险责任。按照电梯保险责任的相关条款,在保险期间及保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均可负责赔偿。
据都邦财险精算师陆敏介绍,根据保险额度的不同,电梯责任险每年每部电梯所需缴纳的保费并不多,保障额度相对则比较高。她举例说,如果一部电梯在正常的可保风险范围之内,每部电梯每年缴纳350元保费,最高保障限额为60万元,一年内每次事故的最高保障限额为30万元,事故中每个人可获赔的最高限额为3元。如果一部电梯在正常的可保风险范围之内,每部电梯每年缴纳1500元保费,最高保障限额为600万元,一年内每次事故的最高保障限额为300万元,事故中每个人可获赔的最高限额为30元。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数额根视保险对象的风险情况而定,若保险标的风险较大,则缴纳的保费较多;反之,所需缴纳的保费较少。
铁路旅客意外保险
数额太低遭质疑
甬温线动车事故后,伤者的赔偿被多方关注。据悉,除商业保险之外,每位遇难乘客都应该从铁路部门拿到一笔赔款金。7月26日,动车事故达成首个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获赔50万元。7月29日,事故赔偿金提升到91.5万。
但事实上,按照铁路部门此前发布过的相关条例,每位遇难旅客得到的赔偿金竟然最多只有17.2万元。其中,15.2万元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据的是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万元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保险赔款。相信仅仅2万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一定让铁路乘客质疑。这个数目是按照1951年出台、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按照票价的2%收取保险费,赔偿限额为每人2万元。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近20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可谓飞速,铁路票价都经过数次加价,保费怎么能够原地踏步?
据了解,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相关保费是由铁路部门核算代收后汇缴至保险公司(中国人保)的。然而,由于早年中国保险业的变革(中国人保“分家”)等原因,铁路部门一直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实行的是行业自保,属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强制险种,不属于《保险法》界定的商业保险,也不属于保监会监管的范畴。
有人算了一笔账,2010年铁路客运收入为1344.91亿元,若以2%的保险费计算,2010年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保费达26.9亿元。国内保险专家郝演苏认为,无须动用往年保费积累,若对遇难者按照超过伊春空难96万元的标准赔偿,仅仅是去年保费收入就可轻易承受。
环境污染责任险
叫好却不叫座
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敲响了环保的警钟。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就发生了156起突发环境事件。目前我国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正是这巨大的代价推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出台。
早在2008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就在苏州召开了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启动,江苏、湖北、湖南、河南、重庆、沈阳、深圳、宁波、苏州等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展开了相关工作,并初步确定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等作为主要对象开展试点。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近3年来,深圳全市仅有8家企业投保,总保额1600万元,远远不足以覆盖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反观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有许多国家都大力推行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例如,美国政府部门要求相关的高风险企业提交经济偿付能力证明,一旦发生污染,将对企业处以重罚。巴西已经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德国和印度都通过专门的立法,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国际经验证明,一个成熟的绿色保险制度,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也是一种能更大范围调动市场力量加强环境监管的手段。“环责险在中国的推广和普及任重而道远。”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责任险部张霞表示。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