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今年1至6月份河南省平顶山市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发展运行情况再次予以有力印证。但同期的存款业务运行情况表明,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不容忽视,已经影响到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和支持“三农”能力的提升。
平顶山市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信社(包括农商行)、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截至今年6月底,各项存款余额1249.3亿元,较年初增加141.79亿元,增幅12.8%;各项贷款余额740.13亿元,较年初增加83.68亿元,增幅12.75%。
问题
第一,区域资金外流严重。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141.79亿元,增幅12.8%,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83.68亿元,增幅12.75%;同期,农信社存款较年初增加59.02亿元,增幅18.85%,贷款较年初增加48.39亿元,增幅20.83%。从中可以看出,今年前6个月,农信社的存款增幅与全市金融机构平均增幅基本持平,而贷款增幅却高于全市金融机构平均增幅8.08个百分点。
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权限基本集中在省级机构审批,除质押贷款及少数低风险品种贷款发放可由基层支行直接审批发放外,其他各项贷款发放审批权基本集中在市分行以上机构。同时,银监部门对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存贷比指标考核上没有硬性规定和惩戒机制。这些因素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对区域经济的信贷投放,使其成为县域资金的“抽水机”。
第二,农村金融产品较为单一,金融创新水平不高,制约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政策的贯彻落实。
从调查情况来看,县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仍以传统的存、贷款及结算业务为主,难以与县域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相匹配。农村金融创新主要还是以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仅能满足部分农户简单的种养殖业资金需求。虽然目前农村出现产业链拉长、经营周期扩大等情况,但很少有金融机构推出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周期较长、额度较大的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增贷款的投入。另外,企业所需的信用证、保函、保理、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在县域金融机构无法得到满足,并已成为县域外来投资者反响较为强烈的问题之一。
建议
第一,加强农村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为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信贷投放环境。良好的信用是有效增加信贷投入的前提和条件,健全农村市场机制,完善农村征信管理和失信惩戒等机制,是构建良好农村经济生态环境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信贷投入的重要举措。
第二,建立适合农村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抗风险能力。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农业保险体系。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允许商业性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与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和竞争。
第三,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促进其信用融资。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规范制度,有效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和中介机构的征信行为。重点是确保征信行为和征信主体市场化和社会化。银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弊端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而且违背公平原则。因此,必须有第三者介入,作为征信主体。一是确保企业信用横向可比;二是获得统一认同,即企业、银行以及社会其他机构部门均认同;三是新的标准应当重点考察企业的综合发展能力;四是政府应当监督企业信用的评估与发布行为。
第四,监管机构应全面考核区域内各家银行新增存贷比例,以正向激励措施引导其加大对当地的金融服务。一是通过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各种税费,降低银行的营业费用。二是修改信贷人员责任追究制,给予商业银行更多经营自主权。包括对由于客观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免于责任追究;降低不良贷款核销标准,提高不良贷款核销速度等。三是对由于非客观因素达不到增量存贷比的机构,采取一定的惩罚限制措施。如果增量存贷比低于规定标准,该机构必须降低存款余额,连续三年存贷比未达标的机构,监管当局可强制其转让存款,退出存款市场;对区域金融机构以及高管人员的年审可附加对本区域资金投入情况好坏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