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江苏记者 王 丹 通讯员 季 明)自今年7月13日江苏省兴化市供销合作社独资企业泰州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江苏德昌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打造电子商务平台以来,销售业绩逐渐提升,电子商务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社会,越来越多的农村和农民开始尝试融入现代社会。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网点众多、经营队伍庞大,不少商品仍是农村流通的主渠道,并且有比较完善的信息采集、发布体系和一批专业的人员,同时享有政策优势,具有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2010年12月,江苏省兴化市供销合作社独资创办了泰州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2011年7月13日,泰州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江苏德昌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网上销售飞利浦电器产品,年协议销售额1亿元。公司在今年8月份正式开通网上商城,已实现销售范围全国覆盖。现有2个网上商城、1个普通商铺、员工30多人、电脑20多台,物流仓库2000多平方米。8—9月份,共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近百万元,10月1日—8日实现销售额20多万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取得了初步效果。
下一步,兴化市供销合作社将根据发展电子商务取得的经验,拟通过农产品与电子商务技术相结合,使电子商务成为供销合作社联系企业和农民的桥梁,依托兴化农业大市的广阔腹地,更好地为兴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