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初,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了全力推进县城商贸综合体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省、市、县社三级联动,介入县城大型商业地产项目,通过对县城商业物业的持有和现代化经营实现社有资产增值,带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发展上层次、上台阶。
目前,河北省社正着手与各市县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县城综合体项目及早落地争取政策支持。张家口、邢台市政府已与河北省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张家口、邢台所属部分县区及赵县、武安等县政府也与省市供销合作社签署了《县域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将发挥地方政府在综合协调、项目建设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税费优惠等方面的优势,与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在经营管理、营销网络、项目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补,双方在面向“三农”领域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为服务“三农”、活跃城乡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合作的重点主要是:积极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民有、民管、民享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县城综合体项目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在全市有条件的县建立起供销合作社主导的城市综合体,增强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能力。
(冀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