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
2006北京市安监局等5个部门据《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召开了立法听证会,主要内容包括“超市商场需根据自身面积和客流量限制人数,超市无购物通道设置、购物车数量及大型促销活动应配备一定数量保安”等。
2007年4月,北京涉及商业、零售业、餐饮业、文化娱乐业和体育运动场的5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实施后,5个人员密集场所将限制客流量,另外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搞促销活动需要配备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人员。
2011年8月,北京市开始强制实施《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防范规范》规定,大中型商场、超市必须建立预警处理机制,当客流聚集面积与公共活动面积之比超过一定比例时,必须限流、引导疏散或进行区域隔离。
其中,商场和超市地面一层的客流占比必须分别低于60%和70%,其余楼层要低于70%和80%。如果商场各层客流聚集面积超过公共活动面积的70%时,各层均需要限制客流。
/ 效果 /
家乐福超市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家乐福在每家门店都会安装计数器,像家乐福双井店客流量超过1万人左右,计数器就会自动报警,超市则不再放顾客进入。
物美集团副总经理种晓兵介绍,物美超市对客流的监控主要是通过摄像头监测,一旦人员密集,会通知店长采取限制客流措施。
中友百货的负责人表示,除了中控室、各个出入口外,商场在各层滚梯也都安有摄像头。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在一层等候电梯的地方设了专人引导客流。
北京超市发总裁李燕川表示,超市的门店内都装有监视器,直接通到市内相关部门。如果客流超过限制标准,系统会自动提示,超市就会在门口拉上绳索,当部分客人走出卖场后,再让在外等候的客人进去。
本末倒置之规怎会有实之效?
北京,北京,还是北京。虽然其他城市也有临时限制客流的措施,但是对于北京的商场超市而言,限制客流已常态化。
这或许会让公众疑惑,难道北京商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其他城市做得好?抑或是北京的安全隐患多?但是学者、专家、从政者只是一味地把流量过多和安全隐患捆绑在一起,甚至上升到了恐怖事件的级别。
2011年8月,北京市开始强制实施《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其中提出,大中型商场、超市要建立预警处置机制,由低到高分为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信号由公安机关发布。当接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商场和超市要出动六成以上的治安保卫人员,必要时需要警戒或停止经营。
类似的事情在5年前就发生过。当年《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的时候,对于“商场超市消费者公共活动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0.8平方米”的规定,被众多商家认为缺乏可操作性。
到了今年,由于是强制实行,商家们也“听话”了许多,规定一出,北京市各大商场、超市已纷纷采取用计数器、摄像头等监控客流量的措施,但是确切效果是否明显,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过,超市起火、顾客摔伤甚至死亡等安全隐患并非客流量过多导致。
在商场、超市安全管理方面,政府部门甚至比经营者的心更细。这从他们制定的规定中可略见一二。
标准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的治安防范演练每年不得少于2次,包括所有员工。同时,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安全防范监控中心24小时内每班至少有2名保安人员负责值守。当顾客活动区人员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与公共活动面积之比超过一定比例时,将采取限制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其中,商场和超市地面一层分别不得大于60%和70%,地下及地上二层以上不得大于70%和80%。如果商场各层客流聚集面积超70%时,各层均需限流。
如此细致的规定,试问,如果商超从业者都在进行各种演习、研究客流是在60%还是在70%这种无聊的数据,那么他们还有时间经营自己的主业吗?
再问:如果政府部门有如此多的空闲时间来研究商超的种种安全隐患,还不如用这些时间正经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诸如如何推动流通业的发展等。
三问:即便商超从业者,既能在限制客流的情况下获得盈利,又能在盈利的情况下做好各种安全措施,甚至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行处理,那还用公安、消防等部门干什么?
当然,“商场的客流量过多,会存在一定的隐患。为应对突然发生的恐怖袭击、爆炸、恐吓等可能致人伤亡的公共安全事件,大中型商场、超市须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这样的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商场客流量大自有其大的道理,人民的生命财产是否安全跟商场客流大并无直接关系,这样的因果逻辑稍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