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截至10月30日,宁夏煤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零起,死亡零人,百万吨死亡率0.00,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这得益于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一直以来的努力,虽成果喜人,但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接下来的工作也决不放松。
第一,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明电〔2011〕31号精神,提高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虽然努力换来了成果,但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依然存在问题:部分煤矿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安全发展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煤矿安全基础基层工作还比较薄弱,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治理,煤矿安全生产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因此,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采取切实有力地措施,把监察执法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抓出成效,促进宁夏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立即开展全区煤矿安全大检查。对此,宁夏煤监局专门印发文件,作出安排。要求各小组抓紧进行,把安全大检查与监察执法结合进行,要注重查大系统、防大隐患,要注重隐患整改,要注重强基础、防事故这个目标,通过企业自查、市县监管部门检查、自治区牵头部门检查,采取各种办法,形成合力,发挥专业优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三,深化瓦斯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瓦斯是煤矿的头号“杀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安全大检查,要把瓦斯灾害严重矿井作为重点对象,切实抓好瓦斯专项整治。开展瓦斯防治和防突专项检查,切实做到“三个一律”,突出矿井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真正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凡瓦斯治理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未消除的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整改不达标的,要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第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继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把安全生产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区队、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加强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切实把企业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