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为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服务功能,推动综合服务社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综合服务社的后续管理与服务工作,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对综合服务社实施产权式改造,要求产权式综合服务社同时具备6个基本条件:供销合作社集体房产、土地权属清晰,资产及收益归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执照统一办理,经营统一管理,企业与职工身份、劳动关系稳定,制作悬挂供销合作社统一的永久性标识标牌,使村级综合服务社真正为供销合作社所有。产权式综合服务社由村委会主任兼任理事长,各村民小组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真正从利益上使综合服务社与村委会、供销合作社、农民共享共存。长阳县供销合作社围绕产权式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通过对贺家坪供销合作社青岗坪村综合服务社、麻池供销合作社沙堤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实践,取得了收获。
产权明晰
近几年来,湖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将供销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列入省人民政府2010年、2011年向全省人民公开承诺的10件实事之一。长阳县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湖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规范化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要求规划,到2013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建设11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3年的努力,该社共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62家,村级综合服务社集农业生产资料超市、日用工业品超市、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再生资源收购于一体,广泛开展农副土特产品市场行情发布、农业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代办邮件、代理手机充值、代理村务信息发布、农民工劳务信息发布、书报阅览等公益性服务,真正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办成了村级经济、文化、集贸、市场、劳务、信息服务中心。
供销合作社对综合服务社享有独立的产权是核心,有产权依托,才能使村级综合服务社与供销合作社建立恒久的血缘关系。青岗坪分店始建于1951年初,其房地产权归贺家坪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贺家坪供销合作社对青岗坪分店房地产原始投资28万元,建设综合服务社时,对营业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经营设施提档升级,追加投资8万元,经营柜台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老式木货柜全部更新为开放式超市货架。综合服务社硬件设施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为“三农”服务功能,成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成为供销合作社新的载体,为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综合服务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产权式综合服务社与供销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上保持紧密联系,是供销合作社与综合服务社维系的纽带。贺家坪供销合作社与青岗坪村综合服务社在经营上仍然保持紧密的联系,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等全部由贺家坪供销合作社配送,调拨制结算;日用工业品依托龙头企业配送。经营上的紧密联系,让供销合作社上下形成浑然一体的板块,村级综合服务社像根须一样深深扎在“三农”的土壤,让供销合作社的旗帜高高飘扬在田间地头。
经营自立
坚持村级综合服务社经营自立,是搞活农村流通、繁荣乡村经济的前提。青岗坪村综合服务社、沙堤村综合服务社在继承供销合作社传统合作模式的前提下,供销合作社在经营上对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推行承包责任制,实行“五自一包”,即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分配、自理税费、自主承担民事责任,上缴承包费定额包干。通过建立承包责任制,大大激发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水平。供销合作社不干预具体的经营事务,打破了过去供销合作社对职工“从头包到脚、从生包到死”的陈旧机制,让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强力竞争,在市场经济舞台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管理统一,是坚持合作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保证。供销合作社对青岗坪村综合服务社、沙堤村综合服务社在管理上实行“八统一”,即统一资产配置、统一商品配送、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办理证照、统一上缴社会保险、统一职工调配、统一制作供销合作社永久性标识标牌,统一经营服务规划。
村级综合服务社依托村委会阵地,与广大农民唇齿相依,在经营上显示出巨大的灵活性和市场能量,拓展经营空间。沙堤村综合服务社的经营业主章兵生,在坚持传统经营项目的同时,依托沙堤村的资源优势,在农副土特产经营上大展拳脚,每年为村民收购推销栀果4万斤、收购加工茶叶10万斤、收购推销生猪1100多头,为当地村民转化产品增加收入220万元。
按照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理念,只要农民需要什么服务,综合服务社就提供什么服务。产权式综合服务社大力开展公益性服务,为村民代办邮件收发,代理手机充值,发布农资技术信息、农产品行情信息、农民工招聘培训信息,送货到田间地头、农民家中,提供书报阅览,参与调解村民纠纷等服务。青岗坪村、麻池村两个产权式综合服务社每年为村民代理邮件收发468件(次),发布农业生产技术信息565条、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信息65条、发布农民工招聘信息35条,发放农业生产技术资料1125份(本),为村民送肥送货2850吨,为村民节约误工费及运费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