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针对经营网点柜面业务特点,坚固合规建设基础,维护核心价值体系,全面管理防范风险,启动了“特别稽核检查”方式实施专项检查。
“特别稽核检查”是在原有稽核体系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稽核方法,加强稽核力量,加大稽核力度,强化稽核职责,进一步增强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震慑力,进一步防范风险、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新举措。“特别稽核检查”重在突击性、针对性和教育性,更好地督促辖内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省联社各项内控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审慎经营的行为,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合规意识,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执行力的目的。
检查方法推陈出新
特别稽核检查组实施检查前,不向被检查机构(网点)及所属成员行社发送检查通知书,待特检组到达被检查机构(网点)所在地后,再当面递交特别检查通知书,出示检查人员身份证、稽核证。被检查机构(网点)所属成员行社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达现场与特检组对接,并按规定现场移交机构(网点)业务及相应会计档案、设备物品(除个人印章等个人物品外的其他物品均列入移交范围,不得带离)。被查机构(网点)除主任、会计主管、信贷主管、专职安保人员协助配合外,其余人员安排强制休假或安排其他工作。同时,在检查方法上除进行常规的符合性测试外,还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等手段进一步延伸至实质性验证,并重点解决“查、核、改”三个关键环节,即查清问题、核清原因、即时整改。
检查深度追根溯源
特别稽核检查依据异常交易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情况、省联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非现场监测分析情况,采取随机抽样,专项突查和移位接管等检查方式追根溯源。专项突查重在某项业务异常情况开展突击稽核检查;移位接管是对该机构(网点)所有业务开展稽核检查,特别检查组通过接管被检查网点办理柜面日常业务,检查流程操作合规性,委派会计履职及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有效性等情况,通过信贷业务的抽查,检查信贷业务办理的合规性、信贷调查的真实性、审批的规范性、贷后管理的有效性等情况,通过对档案、凭证、簿记的审阅、质询等方式,检查被接管网点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检查交流举一反三
特别稽核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引起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高度重视,不仅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检查,还全程与特别检查互动,积极主动整改问题,取得了边查边完善,边查边提高,稽查一个网点、震慑提高一片的效果。同时,通过特别稽核检查的实施,全省农村信用社将开展特别稽核检查的举措,迅速传达到每个网点、每个员工,并以此为契机,要求所有员工对照本岗位职责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操作行为,杜绝违规现象。
合规理念实现传导
对于部分业务操作领域表现出的管理松懈、执行不力、屡查屡犯等现象,特别稽核检查组不单与网点管理层就事论事,还通过约见高管等方法,与管理层共同剖析问题,指出风险点,要求高管层切实承担“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了解、监督和评估本单位合规风险管理状况。
检查期间,特别稽核检查人员带头遵守职业操守,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保守商业秘密。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不隐瞒,并面对面地向网点员工指出问题,帮助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问题整改方法。特别检查组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组织合规教育活动,帮助被查机构(网点)牢固树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防控风险是第一责任”的理念,真正使合规文化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员工的日常行为,融入具体的业务活动,把管理风险作为一种日常行为、一种组织责任、一种企业文化,寓风险管理于积极发展之中。
同时,结合特别稽核稽查,为更好地防范和管理风险、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道德观,做到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自9月20日起江西省联社党委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为期40天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经历了“鄱阳2·11”案件的波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力挽狂澜,通过特别稽核稽查和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的开展,以“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防控”双引擎全力推动发展,全省农村信用社已回归到良性发展轨道。截至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规模达到3800亿元,较年初增长650亿元,业务规模稳居全省各金融机构第一位,为赣鄱大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华彩篇章不断谱写一个个更加美妙动人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