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1年12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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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狼狈为“奸”


  狼和狈,是两种长相十分相似的野兽。同时,又是两种都喜欢偷吃猪、羊的野兽。它们惟一不同的是:狼的两条前脚长,两条后脚短;而狈却是两条前脚短,两条后脚长。

  这两种野兽,经常一起去偷猪、羊等家畜。有一回,一只狼和一只狈共同来到一个羊圈外,看到羊圈中的羊又多又肥,就想偷吃。但是羊圈的墙和门,都很高,狼和狈都不能爬过去。

  于是,它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先由狼骑到狈的脖子上,然后狈站起来,把狼抬高,再由狼越过羊圈把羊偷出来。

  商量过后,狈就蹲下身来,狼爬到狈的身上。然后,狈用前脚抓住羊圈的门,慢慢伸直身子。狈伸直身子后,狼将脚抓住羊圈的门,慢慢伸直身子,把两只长长的前脚伸进羊圈,把羊圈中的羊偷了出来。

  启示:狼狈为奸这个成语看似小人得志,但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成功案例。

  作为两个不同种类的动物,它们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走到了一起,并且开始学会了合作的技巧,懂得了取长补短,相互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进行对本身的自我缺陷的弥补,这是对自身猎物的本领提高和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的真实态度。

  企业也要有“狼狈为奸”的精神才行,在企业自身不断进步创新的同时,也要与别的企业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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