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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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
规范培训 提高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护培训、考核、颁证及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贵州省发通知就规范矿山救护培训管理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通知称,矿山救护培训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专职矿山救护指战员培训严格按照《贵州省矿山救护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要求进行,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培训严格按照《贵州省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培训大纲》要求进行。

  新招录的矿山救护队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基础培训,再进行3个月的编队实习。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考评合格后出具编队实习综合考评合格证明材料报送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统一到省级矿山救援机构申请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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