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3000亿元左右,基本保持了3个1/3的格局,即商品额的1/3出口国外、1/3销往省外、1/3在省内销售,对于稳定农产品市场供应、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山东省坚持把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多层次市场网络,大力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积极探索多形式对接机制,努力减少流通环节、完善服务平台、降低流通成本,取得了明显成效。
供销合作社作为长期植根于农村的系统经济组织,具有组织完整、网络健全、贴近农民、熟悉市场等突出特点,因此在工作中,山东省充分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与构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促进全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首先,鼓励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基地,实行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依托龙头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基地,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在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加工储运、信用合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加快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安全优质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已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890处,注册农产品商标458个,获得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352个,“蒙山脆”蜜桃、“新苍山”蔬菜等一大批产品已成为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其次,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市场载体,搭建农产品合作交易平台。切实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全省1567个基层社正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开展农产品经营服务的重要主体。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已组织和带动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8200多个,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4个。大力打造农产品龙头企业,全省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已成立农产品经营公司150多个,建成年交易额过亿元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3个。其中,临沂市出资4000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组建了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已在所属12个县区和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建立了分公司,全力打造“生态沂蒙山、绿色农产品”品牌。省社注资3000万元成立了省农产品公司,在推进产权联结、实施联合发展的同时,加快建立全省农产品信息交易系统,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合作交易服务水平。
再次,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对接形式,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不断探索实践,依托基地与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共建直采中心;在销地大型批发市场设立专区或专柜;在当地城市开办名优特农产品直销店;联合农产品经营公司开拓零售市场终端;与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合作实施订单农业;组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团购;利用系统内现代流通网络推进“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形式来畅通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已与各大中城市的100多家连锁超市、30多家批发市场、40多家农产品经营公司及出口加工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在省内30多个城市开办名优特农产品直销店46个。今年前11个月,全省供销合作社销售农产品金额达453亿元,其中产销对接的鲜活农产品日均经营量达2800吨,预计全年可达100多万吨。
下一步,山东省将认真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网络和资源优势,加快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从而有效破解当前鲜活农产品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降低农业投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缩短农产品物流时间,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追溯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通过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有效保障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农业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