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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体系建设 发挥职能作用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 耿书海

  一、充分认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尤其是鲜活农产品产量和流通量逐年增加,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越来越为迫切。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鲜活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设施条件逐步改善。但是,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多、规模小、成本高。“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和“农企对接”在我国仅占全部农产品流通量的15%左右,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要经过农产品经纪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经营的规模小、成本高,造成零售价格较收购价格成倍上涨。二是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限制大公司大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目前我国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而对规模化经营的一般纳税人按销售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造成大型流通企业实际税负过重,从而限制大公司大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三是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滞后。我国目前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量不足10%,每年仅果蔬的损失就达20%左右,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元。四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定位不清认识不足。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造成批发市场设施严重落后,零售网点严重不足。

  二、准确把握国务院文件精神

  针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提出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二是充分运用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流通业,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规模效益。三是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作为保障民生的公益性设施,继续加大投入,做好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四是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三、供销合作社要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重要部门,是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抓手。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广泛地参与和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与市场对接。应利用供销合作社自身资产、资金、人才和流通网络优势,加大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把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设产地分级、预冷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在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上,积极牵头组织同类型或同一区域的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区域产业带的形成。二是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主体。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产品经营企业2459家,但规模比较小,要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将经营链条延伸到上游农业生产环节和下游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环节,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提升农产品流通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三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设。以现有25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基础,改造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利用信息物流技术、冷链技术、电子交易结算技术、检测技术等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程度。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培育大型农产品经销商、加工企业,以及带动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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