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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贡菊获国家原产地域保护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歙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黄山贡菊(徽州贡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先后发布2003年第97号公告和2004年第105号公告,正式批准对黄山贡菊(徽州贡菊)实施原产地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歙县现辖行政区域。2006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06年第8号(总第95号)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歙县黄山贡菊标准号及标准名称分别为GB/T 20359-2006《地理标志产品 黄山贡菊》,发布日期2006年5月25日,实施日期为200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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