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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步入“加速期”

杜弘林

  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讲话公布  农村金融改革入列金融改革发展主要任务

  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人民日报》节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刊发《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不断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一文。

  可以看到,除此前就已公布的金融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等要点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也在讲话中占居了重要的位置。其中,在文章第一、第三两个部分都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作出了重要论述。

  业内人士认为,这反映了国家对于金融支持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关键而薄弱一环的决心,也反映了农村金融市场之于整个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温家宝总理在讲话的第三部分——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中专门分别对农村金融市场不同主体所面临的任务作出了布置。

  农村信用社:

  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坚持经营管理重心下沉,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减少行政干预;省联社要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

  温家宝在讲话的第一部分——充分肯定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中首先充分肯定了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所取得的成绩:

  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显著增强。2011年9月末,农村信用社(含已转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为5.7%,资本充足率提高到9.6%;涉农贷款余额4.5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比重达到32.2%。

  可以说,通过一系列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支农主力军地位已经相当稳固,主力军称号也广受认可。温家宝在本次会议上的讲话一方面肯定了农信社的主力军地位,另一方面也对目前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中遇到的产权改革等普遍性问题指明了出路和方向。虽然具体措施还有待落实,但明确的导向无疑为农村信用社在今后的发展中继续保持主力军地位提供了思路。

  其他金融机构:

  积极探索加大支农力度

  “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模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日益朝多元化方向发展,除农行、邮储等商业银行外,城商行、外资银行也纷纷抢滩农村金融市场,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也日渐增长。

  然而,与金融机构在农村“掘金”的热火朝天的局面相对应的是,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民间借贷在农村的活跃程度不亚于城镇。

  此前,有央行相关负责人称:民间借贷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反过来讲,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也在一定层面上反映着正规金融服务的力度。民间金融活跃之处,正规金融作为空间仍很大。

  可见,正规金融力量要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就必须结合各类金融机构实际,积极探索在农村开展业务的方法,针对农村市场需求特点,加大投入,创新产品和服务思路。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已经表示:“农行要践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首先要毫不动摇地支持‘三农’业务,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三农’信贷总量和增速的持续上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民间资本再获参与支持

  “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和贷款公司。”

  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同年,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要加大民间资本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投入。

  一边是政策阳光晴好,一边是大量民间资本在灰色地带徘徊。其间,玻璃门始终难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认为,民间资本参与设立金融机构的障碍主要在于其不能拥有比较独立的主导地位,这是造成民间资本徘徊于正规金融门槛外的重要原因。

  此次会议上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再获支持和鼓励,也显示了政府对于引导民间资本正确投向,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的坚定态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说:“如果没有社会资金进入,只靠国有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难以完成支持小微企业、农村金融的任务,而要采取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兴模式。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显示了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追求市场化的导向。” 

  正如温家宝在讲话中所指出的: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要把握时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方向,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开创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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