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2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简讯


  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再次下拨12.6亿元 人均口粮补助标准提高至90元

  本报讯 2月7日 财政部、民政部下拨2011—2012年度第二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12.6亿元,要求各地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2011年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0.4亿元,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全部下拨,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另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提高了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标准,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粮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90元,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财闻)


 

  农业部等12部门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

  本报讯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银监会办公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通知》,并将“北京荣涛豌豆产销专业合作社”等6663家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予以发布。

  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数据显示,这些合作社从地区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示范社分别占总数的50.5%、31%和18.5%;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占57.2%,畜牧业占24.3%,渔业、林业及其他产业示范社占18.5%。示范社社均年盈余25.74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的8.9 万元高1.89 倍。盈余的60%以上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农民社员普遍比其他农户增收30%以上。

  据悉,两年多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形成了各级示范社为骨干、广大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格局。

(高德历)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本报讯 2月6日,农业部公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征求意见稿共5章3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产品或者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等。

  二是明确了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申请企业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等。

  三是明确了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和核准的具体程序。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四是加强了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欣闻)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