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实施对农民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以来,农村信用社从2005年开始,承担了各自辖区内粮补资金的代发工作,近年来又代发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医保、农村养老保险等惠农补贴资金项目10余项,每年代发惠农资金庞大。
笔者就这项工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并走访询问了几十位农民,发现目前在代发惠农资金中存在“两怨”现象,即农村信用社员工对代发工作有“怨言”,认为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农民取款有“怨气”,有的向政府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反映取款难,有的对惠农资金补贴情况不够明了。
由此可见,“两怨”问题必须引起农村信用社及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寻求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切实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问题和矛盾
代发惠农资金耗材损失大。以湖南省祁阳县农村信用社为例,自代发惠农资金以来,已无偿向农民发放“一折通”存折30多万本(包括农户正常换存折和挂失换存折),费用开支30万元,每个信用社购置了专门用于兑付粮补资金的打印机,金额达40万元。但因农户数量多,代发业务量大,电脑打印机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大,致使打印机等设备经常受损,更换和维修不断,每年花费修理费和其他耗材等费用达20多万元。该县信用社代发惠农资金这一项每年的耗材费用达40万元。
其他金融业务受到影响。每次粮补、低保等资金一到,农民便蜂拥到信用社,从早到晚排队取款,特别是赶圩日,信用社柜台基本上被取惠农资金的农民“占领”,其他客户无法办理存取款或借贷还贷业务,使信用社一些老客户或大客户只好另选其他银行开户,影响了正常业务开展。同时,在发放惠农资金时,员工每天的劳动强度也大增,加之大部分涉农资金户没有开在信用社,而发放时又要在信用社办理,员工对代发工作产生了埋怨情绪。
农民不理解,对信用社服务态度有情绪。一是因补贴项目多,大部分农民不了解补贴资金的下拨时间,导致其三天两头跑到信用社询问或取款,而信用社也不知道具体划款时间和补贴标准,无法向农民解释,致使农民对信用社产生误解,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二是到信用社取款的农民大部分年龄偏大,有的记不清密码,或不会输密码器,或不会签名字,导致取一笔款要比办理其他取款业务多花一倍的时间,而信用社人手偏少,不能经常性安排专门人员办理取款,使农民对信用社的服务有偏见,影响了信用社与农民的关系。
各级宣传不到位,农民对惠农政策和领取手续掌握不够。一是农民对惠农政策一知半解,各种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来测算发放补贴,不够清楚;二是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明,农民取款必须要本人到场,不能代领,粮补“一折通”存折可在信用社任何网点取款等事项没有宣传好。
措施及建议
第一,切实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加强认识,充分发挥现有业务平台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各项惠农政策,把代发惠农资金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让党的惠农政策深得民心,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对少数信用社赶圩日不发惠农资金和限制取款时间问题要及时取消和改进,消除“怕麻烦”思想,做到随到随取,并创造条件设立惠农资金代发专柜,尽量方便农民群众。
第二,有关部门及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惠农政策及资金领取的宣传工作。一是向农民宣传解释信用社是惠农资金的代发单位,信用社有自己的金融业务,承担代发业务其工作量会增加很大,在某些服务方面存在一些欠缺,群众应尽量理解,并要支持信用社工作;二是向农民宣传国家的惠农政策不会变,惠农资金是直接发到农民手中的,资金一旦打入农民的账户就进入农民的“口袋”,随时可取款,不必急着支取,同时信用社发的惠农资金存折全是“一折通”,农民只要持存折在县内、省内乃至全国各地的信用社网点都可以取款,非常方便;三是向农民宣传取款时尽量避开高峰时间,如赶圩日、惠农资金划到信用社这段时间取款的人较多;四是农村基层干部要树立切实为农民服务的理念,要加强对惠农工作的调查了解,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毫无保留地送给人民群众,特别是惠农补贴的金额、项目、计算标准等要及时告知农民,并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字公布在农村公示宣传栏中,让群众明白,农信社接受群众监督,使党的惠农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第三,改革惠农资金领取方式。一是建议对惠农资金可采取代领方式,即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每个村由村民推选一名思想好、觉悟高,群众信得过,并且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村民或村干部为“惠农资金代领员”,并由镇里考察审核,通过制定严格的代领协议书,信用社凭代领员协议付款。这样可以减少农民到信用社排队取款难的问题,也给信用社减轻了负担,特别是对那些惠农补贴金少和年龄大或行走不便的农民会提供更多的方便。同时,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对特殊群体的农民可将惠农资金直接送上门,为农民提供方便,提高政府形象。二是建议国家改变粮补资金补贴政策,即对真正种粮的农民实行补贴,有耕地但未种粮的不应补贴,如将土地出租、转租的农民,其粮补资金应补贴给承包者,做到“谁种粮食,谁得补贴”。三是各项惠农资金最好是每年一次下拨,通过减少下拔次数的办法,也可避免农民经常为惠农资金的领取多次奔波。
第四,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关心和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广泛宣传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中所作出的贡献,为信用社排忧解难,有关部门应将各项惠农资金全部开户到信用社,这样,既对农民领取惠农资金提供方便,又能使信用社更好地与农民加强联系,为贴近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