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
●各项存款余额1452亿元,较年初增加360.1亿元,增幅达33%;
●各项贷款余额885.3亿元,较年初增加246.7亿元,增幅达38.6%;
●其中,2011年累计投放农业贷款860.6亿元,增幅为105%;
●存贷款余额分列全区金融机构第二位和第一位。
本报讯 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2012年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自治区人大副主任王会民,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悉,截至2011年末,新疆区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452亿元,较年初增加360.1亿元,增幅达33%。各项贷款余额885.3亿元,较年初增加246.7亿元,增幅达38.6%。其中,2011年累计投放农业贷款860.6亿元,同比增加442.1亿元,增幅为105%。存贷款余额分列全区金融机构第二位和第一位。
新疆全区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49.1亿元,同比增长21.5亿元,增幅为77.7%。资本充足率为12.26%,同比提高1.85个百分点。全年核销不良贷款1.83亿元,消化了历年亏损挂账,84家县市联社实现了全面盈利。盈利模式进一步改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指出,农村信用社2011年,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县域经济,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新疆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他要求,2012年,农村信用社要着力改善民生,加大民生领域的信贷投放;要做好“三农”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要着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继续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步伐。
黄卫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在信贷规模上争取得到人民银行更大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农牧民了解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品种、业务流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大农户贷款的投放力度,不断提高农户贷款覆盖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民要求,农村信用社各级班子、各级干部要明确信用社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责任和义务,大幅度增加农业贷款数量,降低农业贷款利率,提高贷款覆盖率,缓解农民贷款难题,切实担负起支持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第一责任,切实发挥好信用社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社主任阿不都做了题为《谋跨越、调结构、强基础,全面推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的工作报告。他指出,今年新疆农村信用社将进一步加大民生和“三农”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切实担负起“金融支农主力军”的重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促进新疆全区经济金融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继续做出新的贡献。力争2012年实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各项存款净增300亿元,各项贷款净增额不低于去年的水平;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资本金25亿元,银行卡发卡量较上年增加50万张;完成11家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等主要工作目标。
(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