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当中,抵押贷款占很大比重,其中又以房产抵押贷款居多。这些贷款资产质量的好坏、手续的完善齐备、抵押效力的合法有效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安全性,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经济效益。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要加强对该类贷款风险的审查和防范,做到严把“五关”:
严把房产核实和现场调查关
房产核实和现场调查是农村信用社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拟抵押房产的基本状况进行现场核实和调查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应到房管部门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和设定抵押情况;二是对房产所有权证与实物进行核对,确认房产是否为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和辨别产权权属是否与实际相符等;三是核实房屋的新旧程度、内部装修情况,如房产为店面,应对该店面所处地段的经济繁华程度及增值保值前景作出判断与估计。
严把房产价值初评关
房产价值初评是经现场核实后,对于符合抵押要求的合法、有效房产,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评估标准,并结合核实情况,对房产价值进行初步评估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定房产的初评标准。房产评估标准的制定要坚持“分清用途、划分等级、区分地段、随行就市”的原则。二是计算房产初评价值。农村信用社通过房产初评可大致掌握抵押房产的价值,为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与评估公司的估价进行比较核对,防止评估公司在评估过程中人为提高房产价值。
严把房产评估、他项权证登记关
房产评估、他项权证登记是房产经现场核实和价值初评后,农村信用社将该房产通过法律规定的有权部门赋予抵押效力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定登记部门。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房产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县级以上房地产交易部门。二是加强评估、登记环节的监督。确定抵押登记期限是否正确、有效,确定房产的使用期限长于借款期限。三是确认抵押登记估价是否公正、合理,农村信用社要督促评估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房产评估标准进行估价,防止他们搞“人情评估”,故意抬高房产价值。
严把贷款额度确定关
贷款额度的确定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初评结果和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评估结果,对贷款额度进行确定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定房产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住房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60%;店面的抵押率一般不超过70%。二是确定抵押物的确认价值,抵押物的确认价值按取小原则来确定,即评估部门的评估价值大于信用社的初评价值时,则信用社的初评价值为确认价值;如评估价值小于初评价值,则评估价值为确认价值。三是确定贷款额度,抵押率和确认价值确定后,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房产的确认价值×抵押率。
严把贷款发放关
贷款发放是农村信用社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确定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农村信用社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签订好抵押合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信用社应与借款人、抵押人签定抵押贷款合同。二是确保抵押合法有效性。办理用他人房产作抵押的贷款业务,必须要经过房产所有权人签字同意;办理共有房产作抵押的贷款业务,必须要有房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同意。三是落实好抵押承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农村信用社应与抵押人签定抵押担保承诺书,明确抵押人有监督借款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协助信用社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在借款户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时,同意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抵押物还贷,不足部分信用社有权向抵押人追索等职责。